客观来说,一直到上个世纪末期,在农村仍然存在父母重男轻女的现象,生活上对家里的男娃娃各种“溺爱”,反过来却教育女娃娃要“勤俭节约”;念书的时候男娃娃念书念到哪里供到哪里,反过来却告诉女娃娃念书多了没用处(不如早早找婆家)......
可以说,老封建社会遗留的重男轻女思想害苦了许多农村女孩,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内,儿女成年后,父母给儿子盖房子、娶媳妇、带孩子,反过来要彩礼把女儿嫁出去,对女儿婚后的日子却毫无关心。
在农村,父母重男轻女,女儿还有赡养义务吗?在农村,若是父母重男轻女,女儿长大嫁人后,父母逐渐老去,女儿还有赡养义务吗?
根据《民法典》可知: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也就是说无论儿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即便是父母把女儿当做“泼出去的水”,女儿本该负有的赡养义务还是存在的。
可能有人会说:“这也太不公平了,在重男轻女的环境中长大,女孩子得不到父母的偏爱,反过来还要赡养父母。”
这样说,虽然有“难求平衡之意”,但这个问题应该是这样思考的:
第一:父母生育了每个儿女,给了儿女生命,保障了儿女成年之前的生活,生养恩情是抹不掉的。
第二:父母重男轻女的思想,是封建思想的遗留导致的,客观上,父母生长在重男轻女的环境下,潜移默化的影响导致父母变成重男轻女的人,这是传统封建陋习所致,非父母本意。
第三:赡养父母的问题上,本身就是做好自己,给自己的儿女做表率,当女儿的不赡养父母,其儿女也可能不赡养父母,传承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需要一代一代的言传身教。
第四:即使父母曾经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但是父母没有在女儿幼年的时候“抛弃女儿”,对女儿不管不顾;如今父母年迈上了年纪,逐渐丧失了劳动能力,当女儿的也不能“抛弃父母”。
第五:以德报怨,是对重男轻女最好的回击,许多重男轻女的老人,在上了年纪后都会后悔,因为自己溺爱钟情的儿子远远没有女儿孝顺,幡然醒悟的老人余生都在反悔中度过,当女儿的难道不能原谅父母吗?只有以德报怨才能让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农村再无立足之地。
如此,在农村,即便是父母重男轻女,当女儿的对父母还是有赡养义务的,这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种传承,也是良好家风的一种传承,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即便是父母曾经重男轻女,在父母的晚年都应该给父母好的生活保障,别的不说,让父母老有所养,未来的自己才能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