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霍启刚拟提交一份《关于落实完善工时与带薪年休假制度,促进国民经济循环,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建议。他建议强制实施带薪年休假相关政策,完善企业违反法律责任的规定,强化对企业年休假执行的约束。
“目前,我国工时和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效果不理想,对青年劳动力保障不够。”针对我国劳动人口存在“没假休”“不能休”“不敢休”等情况。
同时,他建议,对现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关于年休假天数的规定进行修改,按工龄计增带薪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首两年每年5日,之后每年加1日,递增至最高10日。
我个人觉得强制实施带薪年假政策有以下几点好处:第一是促进员工健康和福祉,带薪年假政策可以鼓励员工定期休息和放松,有助于缓解工作压力,减少疲劳和提高工作效率。这有助于保持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第二是可以提升员工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员工能够切身感受到公司对他们福利的关注和重视,会更有归属感,更愿意长期留在公司。
第三是促进工作与生活平衡,这点我个人认为是最重要的一点,人生在世总要做些其他的事情,让生活有点情趣,这样人生还有点意义。带薪年假政策可以帮助员工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有时间与家人、朋友共度时光,追求个人兴趣爱好,提升生活质量。
最后是提高生产力和创造力,适当的休息和放松有助于恢复员工的精力和专注力,促进大脑思维的清晰和创造力的释放。我记得国外的大数据显示,人在放松休闲状态下,更能激发创造力和想象力,社会发展的趋势是要求每个人必须要有这方面的能力,才能在事业发展中有更优越的表现。
总之,强制实施带薪年假政策不仅符合劳动法规定,也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福利的关注和尊重,展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有助于提升个人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