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从小被父亲林如海假充儿子教养,五岁开始读书,请了贾雨村做家庭教师,才上学一年,也就是六岁时,其母贾敏亡故,贾母执意将黛玉接到贾府抚养。宝玉大黛玉一岁,第3回里黛玉对王夫人说:
“在家时亦曾听见母亲常说,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小名就唤宝玉,虽极憨顽,说在姊妹情中极好的。”
当年贾府差人来接黛玉,就算路途遥远,几个月行程,次年应该也到了,所以宝黛初次见面时,黛玉已经有七岁了,而宝玉是八岁。
关于年龄问题,书中的描写貌似混乱,好像黛玉前脚才进贾府,宝钗紧跟着后脚也进了贾府似的。
但是书里第4回作者通过门子之口明写了有被拐的香菱的年龄,
“到十一二岁,度其容貌,带至他乡转卖”“如今十二三岁的光景”,
而后面第63回又写有:
“大家算来,香菱,晴雯,宝钗三人皆与他(袭人)同庚”,
同庚,即年龄相同,同龄。
而红楼梦第一回,仙僧仙道携补天神石下凡投胎转世时讲了香菱“年方三岁”,也就是说香菱比宝玉大三岁,即宝钗比宝玉大三岁。也就是说,黛玉进贾府时,宝钗香菱等是在十一岁左右,正是拐子开始带香菱出来到他乡金陵转卖的时候。
由此可见,宝钗和黛玉不是同一年里进的贾府。
不过薛蟠为争买香菱而起人命官司之事,与林黛玉抵达贾府宝黛相会这一事,倒是有可能是在同一年里发生的!所以,第3回写宝黛相会后,“次日起来”,就看到王夫人娘家书信到来,说的正是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其母舅王子腾“意欲唤取进京之意”,想要把妹妹薛姨妈一家接到京城来,来干嘛呢?自是避祸,避免薛蟠因为这一桩人命官司被官府抓去偿命呗。此事当时还在和王夫人商议中,还没有贯彻落实。此时的贾兰“年方五岁”,也就是说宝玉大贾兰只有三岁。
而宝钗进贾府是在其哥哥薛蟠争买香菱打死人命后随同母亲、哥哥进京的。抵达贾府时书中写道:
那时王夫人已知薛蟠官司一事,亏贾雨村维持了结,才放了心。又见哥哥升了边缺,正愁又少了娘家的亲戚来往,略加寂寞。过了几日,忽家人传报:“姨太太带了哥儿姐儿,合家进京,正在门外下车。”喜的王夫人忙带了女媳人等,接出大厅,将薛姨妈等接了进去。
薛宝钗进贾府时,人命官司已经由贾雨村了结了。而第4回写贾雨村走马上任时,这个案子已经悬而待决有一年的时间了:
如今且说雨村,因补授了应天府,一下马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乃是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至殴伤人命。彼时雨村即传原告之人来审。那原告道:“被殴死者乃小人之主人。因那日买了一个丫头,不想是拐子拐来卖的。这拐子先已得了我家的银子,我家小爷原说第三日方是好日子,再接入门。这拐子便又悄悄的卖与薛家,被我们知道了,去找拿卖主,夺取丫头。无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倚财仗势,众豪奴将我小主人竟打死了。凶身主仆已皆逃走,无影无踪,只剩了几个局外之人。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望大老爷拘拿凶犯,剪恶除凶,以救孤寡,死者感戴天恩不尽!”
已经告了一年了,贾雨村才走马上任的。可见第3回写贾雨村在“题奏之日”复职候缺,“不上两个月”金陵应天府缺出,便补了这个缺去上任了,这一个缺是怎么缺出来的了,原来人命关天,案件棘手,是个烫手的山芋,原府尹因此被迫辞职而空缺出来的!
那冯渊的家人都已经告了一年的状了,可见这“题奏之日”也并非读者以为的贾雨村林黛玉进贾府后的那几日,而竟是将近一年了之后才发生的事情。此时香菱已经“十二三岁”了,也就是说,此时黛玉都已经进贾府一两年了,宝黛在一起生活了一两年的时间了。
由此可见,贾雨村和林黛玉结伴进贾府,分别与贾政、贾母等贾家人相会,宝黛相见,是有省略和插叙的。红楼梦前面第4回一直是以贾雨村的视角,用的贾雨村作为主线来描述故事,不是以林黛玉这个女主角作为主线描述故事的,所以第三回先写了贾雨村进京与贾政相会谋事的事情:
有日到了都中,进入神京,雨村先整了衣冠,带了小童,拿着宗侄的名帖,至荣府的门前投了。彼时贾政已看了妹丈之书,即忙请入相会。见雨村相貌魁伟,言语不俗,且这贾政最喜读书人,礼贤下士,济弱扶危,大有祖风;况又系妹丈致意,因此优待雨村,更又不同,便竭力内中协助,题奏之日,轻轻谋了一个复职候缺,不上两个月,金陵应天府缺出,便谋补了此缺,拜辞了贾政,择日上任去了。不在话下。
然后再运用的插叙的写作手法,详细描写了林黛玉与贾母、宝玉等贾家人相会的情形:
且说黛玉自那日弃舟登岸时,便有荣国府打发了轿子并拉行李的车辆久候了。这林黛玉常听得母亲说过,他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他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仆妇,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何况今至其家。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
一个“且说”二字,即是表示的回过头来补述林黛玉这一边的事情,正是常用的插叙手法的言辞,可见,这里是运用的插叙法讲述的小说故事,这样一理,文章就通了。
这里有个时间连接,“次日起来”,这个“次日”衔接的,有可能是前面以贾雨村为主线述说故事里“题奏之日,轻轻谋了一个复职候缺,不上两个月,金陵应天府缺出,便谋补了此缺,拜辞了贾政,择日上任去了。不在话下。”的“次日”,也有可能是林黛玉与贾宝玉等贾家人相见的那一段插叙的时间的“次日”。
这个“次日”与宝黛相见的那一个故事的“次日”的中间省略了N多字,黛玉进贾府时才7岁,宝玉8岁,
前面那里有个“题奏之日”,那个“题奏之日”就是个很模糊的时间线索,是哪一天呢?肯定不是当天次天或者后天几天之后等等,而是有司筹备准备了1年之后的日子。
而香菱比宝玉大三岁,贾雨村于题奏之日托赖贾政之力候职补缺,仅仅三个月补上了应天府尹的缺,他是补天神石啊,走马上任,审理薛蟠争买香菱而打死人命的官司,那时官司已经被搁置了有一年之久了,香菱其时十二三岁,这中间相隔的时间不是2年左右了么?作者没有告诉读者,要读者自己去探索发现,这就叫真事隐。
而等宝钗等抵达京城贾府时,贾雨村已经走马上任并且已经料理了结完了她哥哥薛蟠的人命官司案,王子腾也已经升迁了边任了,也就是说,宝钗等从金陵到进贾府,这时间都花费了有一年的时间,宝黛在一起生活了有两三年的时间了,宝钗才来的。与第20回里宝玉对黛玉说的这一段话相合:
“头一件,咱们是姑舅姊妹,宝姐姐是两姨姊妹,论亲戚,他比你疏。第二件,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他是才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你的?”
说明了宝黛从小一起长大,长到了一定的岁数了后,宝钗才来的,并非前后脚跟,才只隔几天就也接踵而至的。
这与宝玉平日里对黛玉说的话“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他是才来的”相合。
宝黛相见的那一段插叙是贾雨村刚进贾府的那一天就发生了的事情了,不是2年后宝钗都进贾府的事情。
读者争论的那个“次日起来“所接的事情正是顺着贾雨村那个故事线索的时间顺序来写的事情,中间黛玉进府及宝黛相见等事宜可以说是插叙进去的,插叙完了后,曹公笔锋一转,又接着以贾雨村的故事为时间主轴写贾雨村的事情,而林黛玉与贾宝玉在这一两年的时间里相处如何,两人平日里是怎么在一起生活的,曹公没有明写,而是由后文第5回和第27回宝玉之口侧面补叙完全。这样一理,文章就很通顺了,没有任何问题,林黛玉与贾宝玉同随贾母一起生活,是货真价实的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在宝钗到来之前,两人已经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两年的时间了,感情已经培养起来了。
红楼梦需要细细品读,走马观花,如牛饮水般的看,一不小心就会错意了。有的读者以为是作者在修改作品时一时疏忽没改好,或者是传抄者传抄时漏了字,并不一定就是那样的。那些看似不通的地方,正如第48回香菱说的关于读诗的话:
“据我看来,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有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