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服众!高院不愿纠正拒绝律政司申请禁制传播《愿荣光》的错误

老王搞笑说历史 2023-11-01 09:24:26

文︱区汉宗

今年六月五日,香港律政司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申请在意图煽动他人犯分裂国家罪或具煽动意图等前提下,禁止以任何方式,传播《愿荣光》。7月,高等法院拒绝批出禁制令,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健强声称,法庭并不信纳有关的禁制令,会有真正功用。而且在考虑有关申请时,须顾及言论自由的权利,尤其批出禁制令,可能会产生“寒蝉效应”云云。

当时正出访马来西亚的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已要求香港律政司尽快研究判词,积极研究相关跟进工作:“我必须强调、再次强调,我们要有效防止、禁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和行为。”

律政司提出上诉后,8月9日把上诉许可申请的草拟通知书上载到政府网页,提到司法机关应当切实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认为法官考虑禁制令申请时,只把国家安全事宜给予相当大的比重,而非凌驾性比重,属法律上犯错。

律政司就反修例歌曲《愿荣光》申请禁制令被拒后提上诉,将于12月19日审理。前支某会副主席邹幸彤欲加入上诉程式,高院法官陈健强昨颁判辞表示,案件涉及公众利益,不代表任何人可以声称代表公众利益发声,就自动成为案件的诉讼一方。由于邹幸彤不符合禁制令被告的描述,法官不接纳她为本案诉讼一方,拒绝其介入申请。法官陈健强在判辞表示,邹幸彤对于加入诉讼的理由前后不一,法庭不接纳法律团队所说,邹获送达档之时就成为禁制令的反对方。陈官强调,法庭最初不知道多少人拟就禁制令抗辩,所以要求律政司向违令者送递文件,旨在加快处理国家安全事项,不代表获发文件的人便是被告。陈官考虑后表示,不接纳邹收到文件就成为与讼一方,驳回邹介入聆讯的申请,邹须支付讼费。

法官陈健强拒绝律政司申请禁制传播《愿荣光》,这一判决引起社会广泛议论。《愿荣光》不是一首普通的歌曲,而是一首公然“煽暴”“煽独”的歌曲,内容上已经触及了法律红线。禁制一些政治敏感歌曲,更不是香港独有,德国、奥地利等也有法例禁止一些政治性的歌曲,例如歌颂或与纳粹党有关的歌曲。依法制止“独歌”与言论自由没有关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健强“寒蝉效应”的说法牵强附会,属法律上犯错。现在原讼法庭法官不愿意纠正拒绝律政司申请禁制传播《愿荣光》,而是在前支某会副主席邹幸彤欲加入上诉程式的傍枝末叶上做文章,虽有一定进步,但不愿意纠正拒绝律政司申请禁制传播《愿荣光》的错误,始终是未能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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