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人高黄门,在他的笔记著作《鹤搜玉》里面记载了一则奇案故事。
话说明朝年间,苏州有个男子名叫王辉,他是个商人,常年在外经商。
这一年过完年,王辉和往常一样收拾行囊,准备外出经商。他的妻子柳氏依依不舍地为丈夫送别。
柳氏指着家里养的几只小鸡说:“官人,等你回来的时候,我把这几只鸡杀了,给你做一顿丰盛的酒菜。”王辉笑着说好,然后就背起行囊离开了家。
几年之后,王辉带着赚来的钱财,风尘仆仆地回到了苏州家中。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何况王辉和柳氏分别了好几年的时光呢。柳氏见丈夫回来,非常高兴,急忙洗手作羹汤,将家里养的几只肥鸡全部杀了给丈夫吃。
王辉见了这些丰盛菜肴,胃口大开,拿起筷子就狼吞虎咽,很快就把菜肴吃的七七八八了。
酒足饭饱之后,二人二人刚想行周公之礼,以慰相思之苦。谁知王辉忽然按着肚子大喊肚子疼,接着疼得在地上打滚,不一会儿就去世了。
柳氏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坏了,哭着喊来邻居。邻居们见王辉死在地上,口吐白沫,认为是柳氏在王辉外出的几年里,不守妇道有了姘头。
这次王辉回来,柳氏故意给王辉酒菜下毒毒死了王辉,打算以后改嫁好和奸夫长相厮守。
于是“义愤填膺”的邻居们,将柳氏扭送到了府衙,要求知府大人判处柳氏死罪。
当时的苏州知府姓姚。姚知府接案后,随即开始审讯调查柳氏。经过一番调查审讯,姚知府发现柳氏并没有姘头,而且柳氏和王辉的感情很好,是不会下毒害死丈夫的。
既然如此,那么王辉是怎么死的呢?姚知府认为,柳氏让丈夫吃的鸡,都是养了几年的老鸡,也许是这些鸡肉有毒,导致王辉死于非命。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姚知府命人抓来几只养了几年的老鸡,然后煮熟让牢中的几个死囚犯吃掉。果然有两个囚犯吃了鸡肉不久就喊肚子疼,然后就去世了。死状和王辉一模一样。
事情到此真相大白,柳氏得以被无罪释放。原来,鸡平时以蜈蚣等毒虫为食物,年深日久,鸡的体内积累了大量毒素。所以,养得越久的鸡,体内的毒素就越多。
柳氏家的鸡养了好几年,而且一次杀了好几只做菜,王辉一次吃的鸡肉太多,这才导致中毒而死。据说,古代的养生家很少吃鸡肉,就是害怕因此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