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的情况下,还能拿到2N经济赔偿金,为什么?

我是人事老油条 2024-07-09 09:28:47

在实际工作当中,员工出现旷工行为以后,大部分公司都会向员工发出返岗通知书。如果公司第一次发送返岗通知书,第二次立即向员工发出违纪的解除通知书,你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会得到法院支持与认可吗?

如果你遇到单位也是这么操作的话,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天我们就给大家分享这方面的案例,希望给大家的工作有所警示!案件中的公司信息、个人信息均作隐藏替换处理,非真实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甲公司辞退李某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从在案查明的情况看,2022年5月17日,用工单位邻鲜公司给李某某发送返岗通知,明确称李某某自2022年5月12日起一直未正常出勤,通知其两日内到玲珑路店报到,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到岗,将按公司规定处理。

2022年5月18日,即返岗通知发送次日,甲公司即给李某某送达惩处通知,以旷工为由将其辞退。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因此解除。

不难看出,返岗通知与惩处通知之间明显存在矛盾。即便甲公司有关调岗合理以及李某某2022年5月12日至17日期间应认定为旷工的主张成立,但是在用工单位已经通知给予李某某额外返岗时间的情况下,甲公司不等时间经过,径直发送通知将其辞退,该辞退行为程序违法,故应当认定属于违法解除,甲公司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有关解除行为违法及赔偿金数额的认定正确,法院予以确认。

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关于是否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问题。首先,2022年5月17日,用工单位邻鲜公司给李某某发送返岗通知,明确称李某某自2022年5月12日起一直未正常出勤,通知其两日内到玲珑路店报到,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到岗,将按公司规定处理。

2022年5月18日即返岗通知发送次日,甲公司即给李某某送达惩处通知,以旷工为由将其辞退,故上述返岗通知与惩处通知之间明显存在矛盾。

其次,即便甲公司有关调岗合理以及李某某2022年5月12日至17日期间应认定为旷工的主张成立,但其在用工单位已经通知给予李某某额外返岗时间的情况下,未给予李某某是否返岗的响应时间,径直发送通知将其辞退。

故综上,一审法院认定甲公司辞退李某某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李某某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审法院核算该赔偿金数额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二审法院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本期案例,我们可以知晓,如果你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我们要及时收集合理、有效的证据,我们普通劳动者必须要具有劳动风险预防方面的意识。证据收集建议大家按照如下思路操作:

第一,如果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量去收集书面证据。比如工资条,公司发的通知复印件等。

第二,在书面证据不具备的情况下,也可以收集部分电子证据。比如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电子考勤记录等。

第三,在和单位博弈过程中,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单位法人代表邮寄你的个人书面意见。这个书面意见一定要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进行撰写,这样子操作才更有效。

本期案例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大家有不同意见的,敬请大家在评论区留言点评互动!如果你觉得该案件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的或警示的,你可以点赞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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