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专利奖
最高奖励100万元
知识无价,专利有质
为确保厦门市专利奖评奖质量
进一步激励经营主体创新活力
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印发《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点击推文底部“阅读原文”可以了解详情)
《实施细则》以今年上半年发布的《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厦府办规[2024]4号,以下简称《评奖办法》)为依据,结合市专利奖评奖工作实际,对《评奖办法》进一步细化,为认真组织实施评奖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细则》共十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评选、异议及处理、授奖、法律责任、附则。
《实施细则》有哪些特点
严格遵循评奖办法原则
保障评奖公开公平公正。市专利奖作为市政府鼓励创新的政府奖,权威性高。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市专利奖评奖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评奖办法》确定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从申报环节到奖项确定公布,尽最大可能将评奖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中,保障评选出高质量专利。
明确规定机构职责分工
保障规范专业评审评定。为能够高效高质量地组织评奖活动,市政府在新的评奖办法中确定两级终评制,即专业评审组专业初评和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定。《实施细则》对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专业评审组职责分工进行细化规定,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职责清晰,评奖工作环环相扣,为规范做好评审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细化规定申报条件程序
保障评奖及时有序合规。《评奖办法》对申报条件与评选作出原则性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以细化,主要有:对申报时须提供的材料予以列明;对申报、评选、异议处理等过程环节设置一定的期限,通过更为严谨的程序来保障评奖活动及时有序合规开展。
来源:厦门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