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上存在着大量个体户,基本都没有给员工签合同,更没有交社保,一旦被查,老板不仅要承担高额罚款,还得补交所有员工社保,严重时还有可能进去。
为什么老板不愿给员工签合同交社保了?省钱是一方面,法盲是一方面,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流动性太大,所以对于那些不愿交社保、流动性又很大的员工,一定要签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既不用交社保,也不用经济赔偿,只需要约定工作内容和劳务报酬就可以了。所以聪明的老板在招临时工的时候,都会在合同里加上这两句话,一、乙方作为劳务人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报酬已经包含了各种保险费用,不再额外支付,乙方的其他开支,乙方个人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自行缴纳。二、乙方因自身身体原因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所有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但是甲方必须及时组织施救、送医等措施。
没用的,衡水这就好多不交保险的公司,也没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