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睡四天,还要退钱?”河南男女激情网恋同居四天分手后法院见

念念有词 2024-05-12 08:23:07

亲爱的读者们,你们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通过网络认识一个人,然后迅速坠入爱河,最后却发现这一切不过是一场骗局?最近,我就看到了一个这样的新闻,让我感到十分震惊。

新闻中的主人公是一对河南的小情侣,王先生和李女士。他们通过某网恋平台相识,然后迅速陷入热恋。他们在网上聊得火热,每天都会聊天,相互陪伴。在这么多的日子里,两人决定进一步线下见面,进行深一步的了解。

他们见了两次面,感情迅速升温,甚至开始谈婚论嫁。网友们纷纷表示:这是真爱来的太突然了吗?认识几天就直接同居了,别的不敢说,但是我觉得,冲动应该占了挺大部分的原因。

然而,同居了四天之后,王先生竟然向李女士提出了分手。李女士表示,自己并不清楚王先生想要分手的具体原因,这个分手的要求真的是出现的太突然了,而且王先生分手的决定很坚决。正沉浸在准备和王先生结婚的憧憬中的李女士,感到很苦恼。

但是令李女士更苦恼的是,王先生告诉李女士,必须退还他之前给李女士的70多克金首饰和一万元钱。这李女士怎么肯呢,李女士认为是王先生自愿赠与的。在两人意愿不一致的情况下,王先生把李女士直接告上了法院。

法院认为,王先生给李女士的三金和转账的一万元钱,都是属于彩礼的一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并非日常礼物赠予。而且虽然两个人认识的时间不长,只有短短四天。但是通过法院调查两个人的聊天记录,二人曾经多次提及彩礼和结婚的事情,而且三金和钱都是王先生同一天送给李女士的。

这些证据,完全可以充分证明:这些首饰和钱,的确属于彩礼。现在王先生提出分手,那么之后两人也不可能结婚。根据婚姻法,王先生送出的这些彩礼,李女士应该无条件返还。

那么,亲爱的读者,你是否有这样的体验呢?你是否有这样的感受呢?如果是,请在评论区分享你的故事,让我们一起为清醒的头脑加油,为个人价值而努力。同时,也请在文章下方点赞、评论,让我们一起为清醒的头脑加油,为个人价值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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