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多处取得工资被税务稽查了!难道个人不能从多处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一个人从一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另外一处就必须是劳务报酬?那临时工的工资到底该如何申报呢?
赶紧跟着来学习一下吧!
多处取得工资被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你20*0年供职于我局辖区企业:***市***置业有限公司、***市***置业有限公司、***市***置业有限公司、***市***置业有限公司、***市***置业有限公司、***市***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非我局辖区企业***置业有限公司,共计取得上述7家公司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422997.43元,并已通过上述7家公司预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33075.63元;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72210元,并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预扣缴个人所得税7790元。经计算,你2020年取得多家任职公司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未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经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市***区税务局通过短信、电话、彩信、上门沟通联系,你均不予配合或拒绝配合进行汇算清缴,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21497.64元。
综上所述,你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偷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结合《***税务局关于发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税务局公告***年第***号)附件16.偷税之裁量基准,拟对你偷税的行为处以少缴的个人所得税21497.64元1倍的罚款,计21497.64元。
多处领取工资注意事项
1.因特殊情况,在多个单位同时领取工资,平时各个单位预扣个税的时候是否允许都扣除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
可以的,若是每个单位都按月扣除了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年终汇算清缴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多退少补。
当然还有一个办法,你也可以选择在一个单位享受5000元的扣除,并告知其他单位不享受基本费用的扣除,其他扣缴义务人在为其申报个税时,可以在扣缴客户端从员工“任职受雇从业信息”中“是否扣除减除费用”栏次选择“否”。
2.在多个单位同时领取工资的话,平时预扣个税的时候是否允许几个单位都扣除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不可以。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因此切记不要重复扣除。
3.在多个单位同时领取工资,平时预扣个税的时这些单位是都预扣个税?还是必须合并到一家单位预扣个税?
需要几个单位都预扣个税。居民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对于每个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按照规定,各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两处取得工资薪金综合所得的个税处理
1.个税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个税申报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两处支付单位各自实施累计预扣法,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不需要考虑其他任职单位。其中,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时都可以减除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3.个税自行合并纳税申报
两处以上取得工资收入,不可以由一方单位代理合并申报纳税,必须由个人自行合并申报纳税。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4.相关要求
(1)两处取得工资薪金综合所得必须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两个必备条件:
一是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综合所得;
二是两处取得工资薪金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注意:专项扣除是指居民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的余额超过6万元。
(2)两处取得工资薪金综合所得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
居民纳税人两处取得工资薪金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6月30日内,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3)两处取得工资薪金综合所得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地点
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4)需要提交的纳税资料。
一是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二是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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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缴了好几万还少了吧,征那么多税不知道花那去了
临时工工资申报这么麻烦,搞不懂了
现在人负担太重了,4个成年人(按两对夫妻算)要养1个政府人员,双边父母八个老人,按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算,就两个孩子,加上自己4人,4个成年人等于要养15人,如果两孩就17人,想想现在成年人压力多大。[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为什么一个人能从多家公司(单位)领工资,有分身术吗?如果当事人在几个企业都有股份应该是股金分红,按股金红利征税。没有在当事企业正常上班的人领工资不合规也可能不合法。
标题不清
这税务处罚理由,看得我一脑门子问号,难道从多家公司领工资就得被查?这规定太迷了
就是说要从榜一大哥算起直到榜末小妖[呲牙笑]
回家种地吧
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这么严厉,太难了吧
税务处罚如此严厉,一不小心就会被稽查,真是小心翼翼,怕是难逃惩罚
怎么不去查一下劳动法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