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向“网”美好生活,更要保护自身权益

河南法制报 2024-07-22 12:30:29

和女主播恋爱又分手

花的3万元算不算赠与?

基本案情

阿强(化名)与网络女主播阿珍(化名)相识于某直播平台。添加微信好友后,阿强对阿珍展开追求,双方确立恋爱关系。为博阿珍欢心,阿强一次性向阿珍转账2万元,两人“奔现”后,又取现金1万元给阿珍,还为其购买了手机、美容卡等财物。

两个月后,阿珍提出分手。阿强认为,双方恋爱交往,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但阿珍的行为使婚姻目的无法达成。阿珍则认为,阿强为追求自己所给付的财物属于赠与,不应当返还。阿强于是向安阳市北关区法院起诉。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阿强的给付行为,是因希望双方能够进一步发展情感关系而作出的,且双方交往的时间较短,大额财物的给付显然超出合理范围。在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不应视为赠与。最终,法院判决阿珍返还阿强2万元。

法官说法

北关区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刘来生说,男女双方恋爱交往期间,一方向另一方给付金钱财物,表达爱意的行为较为普遍。对于小额财物往来或日常消费支出,应认定为给付方为维系感情自愿为之,不应要求返还。但一方基于恋爱关系、渴望增进感情而给付大额财物的行为,并非单纯以赠与为目的,分手时返还这些财物,更符合社会常理和一般公众认知。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网友和网络主播网恋并“奔现”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本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双方要树立正确的恋爱和婚姻价值观,这样才能奔赴更美好的远方。

“网恋”分饰多角

骗对方钱财 构成什么罪?

基本案情

2021年年底,被告人王某玩手机游戏时认识被害人朱某。后王某为骗取朱某钱财,隐瞒自己真实姓名、性别,虚构女性身份“夏星河”,添加对方微信,与对方“网恋”。王某为获取朱某信任,又虚构“夏星河”的干爹“嬴彦兮”,并利用该身份多次与朱某线下见面;后又虚构人物“潘欢迎”冒充包养“夏星河”的大老板,以“夏星河”的身份告诉朱某,其多次被“潘欢迎”虐待,只有将欠账还清才能离开“潘欢迎”。至今年1月,王某共骗取朱某约10万元。

判决结果

内乡县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络世界存在虚拟性,一些不法分子藏身其中,利用婚恋关系假意交往,设置“甜蜜陷阱”,以恋爱之名,行诈骗之实,给受害者带来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广大网友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防诈骗能力,不要轻信花言巧语,涉及钱财、个人信息等敏感事项,应谨慎作出决定,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离婚后被对方在网上诋毁

怎样维护名誉权?

基本案情

王某和文某在网上相识并“闪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架,最终二人选择离婚。但离婚后,王某怀恨在心,多次在网上发布有损文某声誉的文字、视频诋毁文某,于是文某向淇县法院起诉。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网络上多次发布有损文某声誉的文字及视频,对文某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其行为侵犯了文某的名誉权,遂依法判决王某在网络上发布道歉声明,并删除关于文某的所有文字、视频。

法官说法

名誉权是一种人格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互联网用户应规范自身言行,做到文明上网、守法用网,把握好言论边界,避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游戏皮肤免费送?

小心背后电诈风险

基本案情

2021年12月以来,被告人蔡某某、范某某伙同杜某某、蔡某(二人已判决)、彭某某、彭某(二人另案处理)等人,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通过购买QQ号、建聊天群、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群二维码,并配上“免费赠送和平精英游戏皮肤”等广告,吸引被害人进群,随后冒充游戏客服、管理员,与被害人打视频电话,诱骗被害人出示微信、支付宝付款码,再用提前准备好的POS机进行小额扫码,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判决结果

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审理该案后,依法判决范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被告人范某某、蔡某某与同案犯杜某某、蔡某共同退赔被害人徐某、黄某(均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2.8万余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范某某、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范某某、蔡某某与同案犯杜某某等构成共同犯罪。

随着网络游戏的普及,不法分子利用玩家对游戏稀有装备和皮肤的渴望,实施一系列诈骗活动。从免费领取游戏皮肤到高价购买游戏账号,再到解除游戏时间限制等骗局层出不穷,导致网友尤其是未成年人受害。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孩子的引导、监督,并应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卡密码,防止未成年孩子绑定手机,进行大额支付。网络公司、游戏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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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法制报 记者 朱广亚 李文卿 李杰 胡斌 通讯员 魏凯 聂传青 刘晓静 侯力月 陈哲 王誉娴 编辑:程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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