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5日讯(记者栾嘉雯)“去年底,我对比了近年来长江武汉江段的水质指标,数据表明各项水质指标持续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体要求,这也充分证明了长江水质是越来越好了。”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水务集团宗关水厂水质检验高级技师王琼就“支持湖北武汉设立长江生态法院”提出建议。她提到,推进区域协同立法、深化行刑衔接,构筑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工作的建设,可以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科技支撑。
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水务集团宗关水厂水质检验高级技师王琼。 (本人供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作为中国第一部流域法实施两年来,对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王琼说。
王琼认为,从国家决策要求、地理优势、资源优势和经验优势各方面来看,在湖北武汉设立长江生态法院,对于建立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理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关系,统筹推进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建设,确保长江保护法在长江流域的统一实施,都十分的必要和可行。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王琼继续为江豚保护发声,她提出的其中一条建议就是“支持实施‘迁地保护长江江豚野化放归国家工程’的建设”。
“我通过调研发现,随着这几十年的保护和发展以及长江水域环境持续变好,江豚繁殖速度也在变快。”王琼以天鹅洲迁地保护区为例,目前这里的江豚种群数量已达100多头,超过了80头左右的环境容纳量,并且每年还有15余头的幼豚出生,“将这些曾经迁出的江豚放归,既利于迁地保护种群的结构调整和发展,也利于加快自然种群的恢复”。
王琼介绍,在保护区内,江豚的生活犹如在“婴儿房”内,在放归前,它们必须经过野化训练。“江豚在保护区不愁吃、不愁穿,回到长江前,也要让它们学会自己捕食,躲避外部伤害”。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王琼将从组织编制《迁地保护长江江豚野化放归工程方案》、加大对迁地保护长江江豚野化放归和监测技术研究、实施首次迁地保护长江江豚野化放归等三个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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