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军队文职人员的专业技能愈发成为国防事业的中流砥柱。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满足军队建设的需要,《联勤保障部队》将于2023年进行第二批军队文职人员专业技能类的公开招考如下:
一、招考岗位
主要有保管员、检修工、计算机操作员、司机、修理工、卫生员、炊事员、文印员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文职人员岗位。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
三、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应当分别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工种)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或者工作能力。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学历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四)年龄条件。年龄大于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
(六)户籍条件。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七)其他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技能等级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四、技能考核。联勤保障部队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优待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公布。2024年1月底前,统一组织入围人员技能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程序办法,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通知为准。
五、确定预选对象。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优待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各项成绩和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六、体检。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预选对象在军队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通过用人单位向承检医疗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
七、政治考核。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八、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由联勤保障部队政治工作部统一审核后,在军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同步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录用。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职业资格,以及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温馨提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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