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民营企业主称为资本家有何不妥吗?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资本家的定义是什么:资本家是指占有生产要素,依靠经营企业、雇佣劳动者来获得利润的人。资本家与劳动者是相对的。
民族资本家 荣毅仁
而在当今社会,民营企业主不也是占有生产要素,依靠经营企业、雇佣打工仔或农民工来获取利润吗?因此,把民营企业主称为资本家没有毛病。
那么,把民营企业主视为资本家,对民营企业主有什么不利影响吗?这要从两方面看:
一方面,如果民营企业主对雇佣人带有剥削性,且唯利是图,那么他就是就是名副其实的资本家。
民族资本家 王光英
另一方面,如果民营企业主慈善,有爱心,对雇佣工平等待人,那么可以称为民族资本家。
如新中国成立以后,荣毅仁、王光英等大私营企业主,仍然保有自己的企业,俗称民族资本家。
有人说,资本家这一称谓,往往带有剥削等负面含义,民营企业主不愿意接受。其实也没什么,你既然占有生产要素,自主经营,获得合法的利润,拥有一定数量的资本,称你为“资本家”不正是恰如其分吗?
普通人,特别是被你们雇佣的人,想当“资本家”只是做梦罢了,你们还有什么不愿意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