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政策,即使很多人反对,并不代表它就是坏的;同理,另外一种政策,就算得到了许多人支持,但也并不意味着它就是好的。
就好比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这个后来被证明代表了历史发展方向的跨时代变革,在实施的过程中却遭遇了排山倒海般的反对浪潮,反对者甚至杀掉了商鞅方才解气。
而王安石,就有着“宋朝的申韩”这这种评价,他就是新时代的申不害、韩非子甚至商鞅。但跟法家大行其道的战国不同,宋朝是儒家的天下,所以王安石的变法必定会困难重重。
有这么一种说法,宋朝的两大变法中,反对范仲淹的全是“小人”;而反对王安石的,则大多是公认的“君子”。若不能理解,看看青苗法的遭遇就明白了。
所谓青苗法,规定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各地官府向百姓提供贷款;第一等户每次贷款不得超过15贯,随后的按等级递减(北宋户口根据财产多少分为五等,第一等最富、第五等最穷)。贷款利息二分,以半年为期,在缴纳夏秋两税时归还。
为啥叫“青苗法”?因为在每年二月、五月,正值民间青黄不接时:田地里的禾苗泛青、还没成熟,但家里的存粮已经吃完,老百姓正嗷嗷待哺。此时由政府出面借贷、帮他们渡过难关,待丰收后加利收回,可谓一个“双赢”的解决方案。
这一政策其实是对历史传统的继承与发展,充分体现了王安石与时俱进的为政理念。
在古代社会,自然条件是农业生产的头号影响因素,人们无法控制丰、荒年的出现,因此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形:当粮食丰收时,粮价暴跌,农民利益受损,即所谓的“谷贱伤农”;但若遇上荒年,粮食供不应求、价格暴增,寻常人消费不起,这种情况被称为“谷贵伤民”。
因此,早在战国时期的魏国,就设置了“常平”机制——在丰年,政府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粮食,保护农民利益;遇上荒年,以低于市场价的标准出售,既可保证民生、又可打压趁机大发国难财的奸商。
其后的历朝历代,但凡在政局稳定时期,大都会设置“常平仓”,除了调节粮价,还是赈灾、救灾的一大“法宝”。
北宋当然也延续了这一做法。但由于政治腐败,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屡见不鲜,这一机制效果有限。没办法,人们只能找民间富商、大地主借贷,但利息普遍在五分以上,最夸张的甚至达到一年的利息与本金持平,由此不难想象那时寻常老百姓的苦难有多沉重。
王安石在入京执掌变法前,长期在南方做官。虽是读书人出身,但他极端务实、因地制宜,探索了许多有益举措,积累了丰富的基层经验,政绩在当时堪称出类拔萃。其中,在觐县期间,他就推行了“贷谷于民,立息以偿”的做法,收到了很好的反响,这就是“青苗法”的前身。
青苗法的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它一方面大大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另一方面也有效抑制了民间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对于提高财政收支、改善民生、缓和阶级矛盾都具有积极意义。
其实,除了青苗法之外,王安石在经济层面还有诸如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均输市易制一整套制度,这些组合拳的目的很明确,打造一个抑制兼并、国富民强的国家。
平心而论,王安石精准找到了北宋诸如国贫民弱、兼并严重等经济层面的弊端,并且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可谓“救世之良法”。
实际上,像这种由国家替代民间资本对社会物资进行调控的做法,在历朝历代并不鲜见,最典型的就是盐铁专卖制:春秋时期的管仲就提出了“官山海”的政策,政府对盐、铁实行专卖;秦国商鞅变法控制山泽之利,也实行这一政策;西汉初年无为而治、对盐铁采取放任政策;到了汉武帝时期,为了解决对外连年用兵所带来的经济压力,朝廷将盐、铁和酒的经营收归国有,后来酒类专卖被取消,但盐铁专卖一直被沿用。
那么,青苗法这种利国利民、且有先例可循的政策,如果引起那些地主豪强痛恨,倒也情有可原,但为什么像司马光这样的一大群之名士大夫、饱学爱国志士同样对其极力排斥呢?
原因其实在于“人”这个因素上。再好的政策,如果执行的人有问题,那也会带来问题。
当初范仲淹推行庆历新政时,主张“先重治人而后及于治法”,即先整顿吏治,再开展具体变法,但北宋的士大夫何其强势?整治他们谈何容易?更何况当时在位的是“老好人”宋仁宗。因此,范仲淹担任参知政事不到一年,就在来自四面八方的指责声中黯然隐退。
与范仲淹相反,王安石一上来并不管什么吏治,而是将目标聚焦于保证变法政策的推行落实,而不管那些落实者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宋神宗对此也表示支持,声称:“终不以吏或违法之故而为之废法”。
其实这也是现实的无奈:假如先拿那些官场老油条开刀,变法甭想推得动。因此,不如在变法中结合成绩考核官员、顺便肃清吏治。
但带来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一些官员大力配合推行青苗法,并不代表他们支持这一政策,只是为了迎合王安石来讨好宋神宗。
当时,推行青苗法被当作考核官员政绩的指标之一。一些地方官为了完成任务,强迫本不需要借贷的富户贷款;而对于那些实际需要借贷的穷人,官员担心他们还不起钱,故意不借给他们,这种奇葩现象被称为“抑配”。
为了解决这种情况,朝廷通过严格的立法进行打击,但很难从根本上消除。不过,这并不出乎王安石的设想,他的本意就是不追求十全十美:“使十人理财,其中容有一二败事,要当计利害多少。”也就是说,只要能整体实现改革目标,就可以容忍些许不完美。这种态度,可谓尽得“务实”之精髓。
但像司马光这种清流派可不乐意了,在他们看来,青苗法名为抑富民之兼并、增国家之收入,但本质上跟汉武帝时期的盐铁酒专卖一样,属于典型的“朝廷与民争利”,有为政府敛财的嫌疑,这哪有读书人朝廷的样子?
同时,一些士大夫反对王安石的变法,其实是出于对他做事风格的反感。像司马光,虽然也一样主张改革,但向来提倡循序渐进;在经济层面,尤其注重“节流”,也就是省钱,与王安石的“开源”是两种思路。
实际上,这两种思路并不冲突,一个好的理财思路,必定是既开源又节流,但王安石可是有名的“拗相公”,强调“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患,患在治财无其道”,对司马光的意见嗤之以鼻。凡是反对他的,都被他视为“不读书”的“流俗”,并提出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议论不足恤”的主张,对那些反对者一律予以打压,以至于当初许多支持、帮助他的士大夫都站到了对立面,如前辈欧阳修、好友司马光、曾高度欣赏他的程颢、大文学家苏轼等等。
最终出现了这么一种情形:支持王安石变法的,大多是官场中积极钻营的“小人”;反对他的,很多则是公认的“君子”。即:当初反对范仲淹的,如今支持王安石;当初支持范仲淹的,如今反对王安石。
其实,只要能解决北宋的现实问题,何所谓“小人”、“君子”?王安石变法之争,反映了北宋政治的割裂,治国思路的差异演变为道德高下之争。宋神宗死后,王安石被排挤、司马光执政,包括曾取得巨大成功的青苗法等一揽子变法被悉数废除,带有明显的“为了反对而反对”之嫌,连当初批评王安石的苏轼都转而对司马光不满。就这样,曾经一度让北宋国富兵强的王安石变法,就这么付诸东流,这实在是历史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