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只因女子拒绝与镇领导发生性关系,就被打成轻伤二级,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检察院竟然对打人领导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理由就是打人领导是正当防卫!消息一出,瞬间引起无数网友热议,随着事件越演越烈,打人领导的身份才浮出水面,原来该领导是当地人大副主席!
事件经过近日,山东威海一刘姓网友爆料,她的前男友唐某是镇领导,以前是什么职位不清楚,反正现在是当地镇里的人大副主席。两人因为性格不合,早早就分手了。
去年6月份的一天,唐某突然约刘女士到某地下车库见面谈事情,刘女士按照地点来到车上后,唐某竟然要求刘女士和其在车内发生性关系。刘女士心想,分手这么久了,你让我来说事儿,合着就是想发生性关系?你这不是开玩笑么。
于是刘某果断拒绝了唐某的不合理要求,谁料,身为人大副主席的唐某竟然恼羞成怒,咋滴,我堂堂镇人大副主席的话你都不听了,这要是被你传出去,我还怎么当领导。于是唐某直接对着刘女士的脸上就是一顿乱打。
刘女士强忍着疼痛趁机逃了出来,根据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显示,刘女士的脸部、鼻骨、上颌骨多处骨折,已经构成了轻伤二级。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刘女士当然是要报警的,警察后来以故意伤害罪把唐某移交到检察院,但是令人意外的是,检察院竟然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理由就是唐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刘女士在得知这个结果后真是欲哭无泪,明明自己被打成轻伤二级,怎么打人者成了正当防卫呢?
咱就说,这还是前男友,即便是现男友、准老公,现老公也不行啊。
因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凡是违背被害人意愿,采用威胁、暴力、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发生性行为的,都属于强奸罪。哪怕你俩是夫妻关系都不行。
即便是强奸未遂,那么刑期也得是3年起步,咱先不说这位人大副主席构不构成强奸未遂,咱就问问,施暴者怎么就成了需要进行正当防卫的受害人了呢?这事儿,小编想不通啊。难道真如网友所言:“人大自带防卫功能?”
目前,当地有关部门还没有对此事进行回应,不过,小编认为,这么大的事情出来了,通报肯定是会有的,咱们先让子弹飞一会儿再说。咱们也别因为涉事男子这么一个镇人大副主席的职位而太敏感,相信有关部门一定会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的。
大家对于女子因为拒绝与镇领导发生性关系被打成轻伤二级,检察院不予起诉一事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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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监委应当将办案检察官和分管检察长进行立案审查。
检查院不起诉那要检查院干什么。
我想知道检察院的人是怎么处理的
没收作案工具!
严打
人民代表
这种人是怎么当的领导?
希望纪委介入,追究检察院的责任,
枪毙
为什么不判强奸罪???
人大主席?没听说过这个头衔。
这要看高院是啥态度了
最近这种新闻怎么这么多,春季不是都过去了么。
还正当防卫?
我认为检察院存在问题
当地检察院应该站出来了,解释一下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
检察院要么你处理,要么处理你,你选
要求彻查
检察院肯定是亲戚关系户
检察院这是要干嘛?
不错不错继续好看
牛逼!!!
检察院这操作没谁了
事出有因,关键要有证据啊!
是非不分是多可怕的事。
静等调查结果公布!
这个理由好清奇呀!
呵呵
强奸未遂,申请异地对涉案人员分别隔离审查。
女人在职厂中是弱势群体
网上呼吁吧,引起公愤才能解决
枉法者必严惩!
就该再来一次严打
这都是咋受的教育啊,咋培养的啊,渣渣!
强奸未遂,打人之伤
除去女方以过往原因主动纠缠男方外,皆构成故害罪。
明显带节奏,肯定是千丝万缕的关系
打人者可以正当防卫
咱也别听着风就是雨。毕竟小编这文章只是一面之词。
首先检查长得立案侦查
没我什么责任吧,他可代表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