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理思想史的发展角度来看,理学伦理学与以往伦理学相比,具有一个很大的不同,这就是以较为完备的理论形态,凸显了人的道德意义,铸就了中国古代伦理思想的盛大气象。
这是人的道德意识的全面豁醒,是人极的挺立,周敦颐正是以人极的挺立思想和理论阐述,成为统摄诸伦理学派的学宗,成就理学伦理思想的盛大气象。
周敦颐提出人极的思想,是在天地人并立的这一宏大背景中显现出来的,人是与天地一样作为一极而出现的,甚至人极是更为根本的一极,其理论致思处处从天地顺化入手,其运思旨归处处于人处呈现。他在树立一个顶天立地的人,对于人本身的尊重和挺立是其最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道德意识的挺立来立人极,更体现了其思想的人文关怀和伦理特征,具体来说,周敦颐关于人极的挺立,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1、以诚为本的道德本体论证挺立道德主体;
2、以中正仁义的人极标准开发德性之动源;
3、以圣人人格的追求完成德性人格的求塑。
1、道德主体的挺立周敦颐道德主体的挺立在本体层面上的论证,主要通过以诚为本的道德本体论证而完成的。周敦颐在进行道德本体的论证时,在其理论思考中蕴含一逻辑前提,那就是天人合一的理念。只有在这一逻辑前提下,才可能出现天地人并存的逻辑思考。
在“无极而太极”的本体论证中,周敦颐将以往注重实体性本体的视角,转向一种过程发生机制的思考当中,从中凝炼抽象共性,这就是“太极”。太极本身作为本体不是实体意义上的、生成论上的而是形上的本体,是逻辑抽象的本体,但这种本体又绝不是“无”。
由于人与天地合一,所以也必然符合这一本体逻辑致思,在人这里,太极本体就转化为“诚本体”。从道德意义上来说,人道符合这种本体“诚”的状态就是道德的。
一方面,人以这种“诚”为道德根本,另一方面,因为只有“人最秀而灵”,能领悟、把握、朗现这种诚而显得最为珍贵而受到尊重。通过这种主体意识,尤其是道德主体意识的论证与强化,最终突出了人的特殊性。
在周敦颐这里,人的特殊性就是通过人的道德意识而发现和完成的,而这种道德意识的发现和展现,也即人的道德主体性的呈现。
这种道德主体性的发现和论证,为人的发现和论证,提供了最为本根的逻辑思考和论证,是人极挺立的逻辑前提,是最为根本的。纵观宋明理学伦理思想各学派,在他们的理论体现建构中,无不都将此作为理论建构的基石。
2、德性动源的开发周敦颐在通过挺立人的道德意识,而挺立人的主体性的同时,也同时开发了德性之动源。在周敦颐的道德理论中,我们从其有关“诚” 本体的论证过程中可以看出,道德的产生、道德的善恶评价首先不是从社会现象的角度阐述的,道德的问题首先不是社会现象问题,而是人的本质属性的标志。
这种标志的树立是基于天地人宏大背景的考虑,是对天地人共有属性的一种抽象而加以区别得来的。周敦颐认为凡是符合“诚”之状态的就是道德上的善,而与此相背离的皆是恶。
在周敦颐看来,圣人以中正仁义为人事道德行事,也就是以诚为本而行事,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圣人,仅仅是中正仁义人极标准的制定者,更为重要的是圣人同时是此标准的体现者。
从根本上来说,从道德意义上来说,符合诚之状态的“中正”之标准不是制定出来的,是“诚” 本身在人当中具体朗现出来的,正是这种自我朗现才体现出人的高贵。
当然受华严心识理论影响的周敦颐,在认识到这种“诚”本身的完美、纯粹至善的同时也意识到这种“诚”,也必须通过不完善,而达致完善的一方面来体现自己,正是在追求达成这种完美的过程成就了人的高贵。
所以,圣人更为重要的是体现以这种 “诚”“中正”为标准行事,孜孜不倦努力向这种标准靠拢。从道德意义上说,这正成就了人对完美德性的无限渴望与追求,在现实中也就成为德性事业的源源不断的开发动力。
这种动源不是外在的动源,而是人本身德性追求的动源,是一种内在的无限的动源。这样一种从人本身内在寻找德性动源的思考,与前面人的道德主体的挺立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
周敦颐非常注重这种从人的自我追求,从德性动源的内在性追求方面去思考人的意义性,非常注重这种过程性,所以在其伦理思想体系中认为“圣人是可修而达致”。
这一方面为德性修养提供了可能性,另一方面也指出了修养的目标性,德性动源的这一论证为人之为人的论证,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3、德性人格的求塑周敦颐在论证道德主体的挺立、德性动源的开发之后,必然会归宿到德性人格的求塑上来。因为道不能玄虚,理不能空设,必须要以“德性人格”来体现,在周敦颐看来,圣人正是这一道德人格的具体体现。
周敦颐的圣人人格,就是典型的儒家内圣外王型人格之体现,宋明理学伦理虽然从整体上倾向内圣之思考,但其理论中蕴含外王之关切,在他们的德性人格的追求中也都体现了这一精神。
道德主体的挺立、德性动源的开发、德性人格的求塑是一个完备的道德理论体系,体现了周敦颐理论体系的完备性,更表达了一种哲学立场,一种儒家的、人文的、伦理学的立场。
周敦颐提出立人极的思想是很独特的,的确,与西方思想注重外在客观世界的面向不一样,中国传统思想的核心问题首先面对的是人本身,是人的安身立命。
孔孟创立的原始儒家因人的价值发现,和人的价值弘扬而独显人文意蕴。但这种儒家思想是从人本身出发,从人的内在心性方面去发现人,去挺立人,缺少在更为广阔的天地之间去凸显人的意义。
孔子“罕言性与天道”,孟子从恻隐之心建立仁义学说,荀子从仁和礼的角度,来论证人的道德性等等,都体现了这一思路。
汉儒虽然意识到寻求人的道德性论证的更高根据的紧迫性,但以天人感应的神学形式给出了一种比附式的说明,在这种理论论证与说明一旦遭到现实的质疑时,随着王官学地位的下降而自然瓦解弱化了理论的感召力,逐渐因合理性的缺失而丧失其地位的合法性。
而周敦颐对于人的重视,从理论上给予了本体论证,从哲学思考上捍卫了理论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宋明理学伦理的核心主体仍然是人极的问题,各宗派都有强烈的人本意识,都是为了最终寻求“为人之方”。
无论是张载的气本派、还是二程朱熹的理本派、还是陆九渊王阳明的心本派其理论的建构框架,基本上是从道德本体的挺立、德性动源的开发、德性人格的达成三个方面立论,终究逃不出周敦颐这一“人极”论的框架,在这种意义上来说,周敦颐人极思想涵盖宋明理学伦理诸学派的理论体系,是名副其实的学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