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桥建设有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信用促进网 2022-09-20 16:47:02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1月9日,你公司负责施工的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山水西城项目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二十五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经对你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你公司存在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十四条规定,参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决定暂扣你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从2022年4月20日起至2022年6月18日止。

暂扣期间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接受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监督。若你公司经整改认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前10个工作日向我厅申请安全生产条件复查,经复查安全生产条件达标的,暂扣期届满解除《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状态,经复查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增加暂扣期限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据公开信息显示:陕西金桥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花,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草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信息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启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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