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发现妻子出轨,在车内藏窃听器,情夫身份让其暴走

伊风华说情感 2022-07-28 19:30:07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怀疑不是缺点,疑惑固非乐事,但确信更属荒唐。”

信任是两个人之间长期关系的基本原则。一旦有怀疑伴侣的想法,这种关系就不会回到原来的状态。

一名河北男子发现妻子出轨,在车里藏窃听器,结果情夫的身份曝光让他无法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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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某地接到紧急电话。一男一女在桥下发生了暴力冲突。在争端期间,双方都被锋利的武器刺伤,局势危急。与此同时,当地派出所也接到了一个神秘的电话,称他伤害了自己的妻子和情敌,并希望自首能减轻处罚。

那人自称是郭。他的妻子和情敌是他心理失衡时刺伤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两个亲密的人会有不正当的关系。警察把他叫到警察局去了解这三个人之间的关系

面对警方的审问,郭表示怀疑妻子出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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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发现妻子齐开始注意保养,衣服也渐渐亮了起来。这两个人结婚多年了,三十岁多的她一直没有打扮自己的想法,为什么会突然有这样的转变?

正是在这一刻,郭怀疑齐有外遇,但由于没有证据,郭只能把它藏在心里。齐某察觉到丈夫的不对劲,也收敛不少,就这样维持平静下去。

郭认为齐有问题。他买了一个定位设备。根据朋友的推荐,该设备可以定位车辆的位置,并具有录音功能。郭将其安装在方向盘上,以收集妻子不忠的证据。

原本是一家人聚餐的日子,妻子却迟迟不见人,等到饭菜都吃完了,齐某才匆匆带孩子赶到,郭某认为齐某神情不对劲,于是回家查看车上的录音,没想到确实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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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内的定位装置上,郭听到齐与一名男子的暧昧声音,紧接着是脱衣服的声音,这让他很生气。至于那人的声音,郭也听到了。是张,一位关系不错的同事。因为两人总是在一起喝酒,郭能够听出张的声音。

郭没有向其他人透露此事。在安排好孩子们睡觉后,他等待齐坦白。当他面对面提及此事时,齐没有承认。当郭发布这段录音时,齐说和张已经联系了两年多了。

为了家庭的稳定,郭要求齐确保与张断绝关系。为了他的孩子,他愿意原谅妻子的欺骗行为。听了丈夫的话后,齐还表示将与张彻底断绝联系。

接到妻子的回复后,郭慢慢平静下来,但过了一段时间,郭发现齐的慌乱举动,于是他再次猜测,两人仍在继续接触。郭某随后当场抓奸,反遭两人嘲讽,最终酿成一起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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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将一支录音笔放在夹缝之中,对齐某谎称要出差,离开家后在门口蹲守,等到妻子打扮艳丽之后打车尾随,到了一个路口,看到齐某接上张某一同外出,径直来到一处偏僻的高桥架下。

两人停车之后就一直没有开走,郭某下车后等待司机离开,抽出身上准备的刀具,悄悄地向小车靠近,走进后发现两人发生关系后正在聊天,言辞还提到郭某太能忍之类,闻言他更是怒不可遏,直接敲打门窗让两人下车。

齐某被郭某的动作吓到了,只有张某嚣张地表示,“两人已经交往多时,想录就录!”

张某和齐某穿好衣服,下车看着气势汹汹的郭某,郭某忍受不了妻子出轨的行为,怨恨同事张某破坏他的家庭,抽出刀具刺向张某,齐某看到张某被捅伤,连忙上前阻拦郭某,两人争抢之中,郭某捅到了齐某的腹部。至此张某和齐某均负伤,而郭某也恢复了一部分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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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起两人认识这么久,在妻子的劝说下,郭放下刀,选择报警。两人获救后,郭报警自首。由于郭主观性持刀刺伤两人,当地法院依法认定他犯有故意杀人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郭没有杀死张,但是他确实对两人动了杀机,属于杀人未遂,经过法院查证,张某和齐某两人存在重大过错,依法应当给予郭某减刑,属于情节较轻。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对该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郭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向张支付了9.5万元民事赔偿金。郭当庭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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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因妻子不忠而引发的血案以郭被判入狱而告终。幸好没有人员伤亡,否则郭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处罚。

郭选择用录音机收集妻子不忠的证据,这本身就是一种合理的行为,但在张的话的刺激下,他做出了极端的行为,把自己关进了监狱。这真的有点不公平,所以他应该保持冷静。

婚姻不忠日益成为一些人欺凌的开始。张傲慢的背后是道德的缺失和个人素质的低下。齐作为过错方,在离婚纠纷中必然处于不利地位。后来,这两个人也会留下隐藏的疾病,提醒别人要洁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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