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好哥们儿“顶包”。没想到事情败露,哥俩双双被查处。
1月1日零时46分,本溪县交管大队碱厂中队接到110转警:黄某在田师傅镇一小区门口停车等人时,被一辆轿车碰撞,轿车驾驶人喝酒了。
值班民警李承勇、高仁驾驶警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在询问肇事轿车由谁驾驶时,车上下来一名留着长发扎头、戴眼镜的男子,说自己叫郭某,是驾驶人。但是报警人黄某却表示郭某并不是驾驶人,车上坐在副驾驶的梁某才是真正的肇事者。
民警再次询问,郭某仍坚持说自己就是肇事轿车的驾驶人。随后,民警现场对黄某、郭某、梁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显示黄某、郭某无酒精反应,而梁某酒精含量高达173mg/100ml,民警又将其带到本溪县第三人民医院抽取静脉血液进行检测。
那么,轿车肇事时到底是在驾驶呢?民警连夜对梁某和郭某的就餐活动情况、车辆运行轨迹进行了调查,并调取了周边监控录像,确定了相关证据。
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郭某在当日中午12时许,到交管大队碱厂中队自首。据其供述,在事故现场因哥们义气,担心梁某酒后驾驶被处理,而帮其“顶包”。
现郭某、梁某的行为已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辽沈晚报特派本溪主任记者 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