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活
诗:余秀华
每天下午去割草,小巫跟着去,再跟着回来
有时候是我跟着它
它的尾巴摇来摇去
这几天都会看见对面的那个男人割麦子
见着我一脸谄笑地喊秀华姑娘
我就加快割草的速度
好几次割破了手指
这个上门女婿,妻子疯了二十年了
儿子有自闭症
他的腰上总是背着个录音机
声音大得整个村子都听得见
我的一只兔子跑到了他田里,小巫去追
但是他的镰刀比狗更快
他把兔子提回去以后
小巫还在那里找了半天
赏析:
余秀华的《苟活》是一首充满了生活气息和人性光辉的诗作。作者通过描绘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展现了人性的坚韧与无奈,不仅是一幅乡村生活的速写,更是一次对人性深度的挖掘;不仅是对“苟活”状态的真实写照,也是对生命顽强不屈的赞歌。
“每天下午去割草,小巫跟着去,再跟着回来”,开篇描绘了一幅宁静而和谐的画面。小巫,这只忠诚的狗,是作者生活中的重要伴侣,陪伴她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平凡的下午。然而,当作者提及“有时候是我跟着它”时,我们仿佛能够感受到作者对生活的无奈和无力感,仿佛她的生活被这只狗所牵引,而不是她自己掌握着生活的方向。
接下来,作者描述了与对面男人的相遇。这个男人是一个上门女婿,他的妻子疯了二十年,儿子有自闭症。他的生活充满了艰辛和痛苦,但他的脸上却总是挂着谄笑,这种笑容让人感到既心酸又无奈。当这个男人见到作者时,他总是热情地喊她“秀华姑娘”,这种称呼让人感到亲切而温暖。然而,作者却因此加快了割草的速度,甚至好几次割破了手指。这种反应,既体现了作者对男人的同情和怜悯,也暗示了她内心的矛盾和挣扎。而男人腰上的录音机声音大得整个村子都听得见,是主人公寻求心灵慰藉的一种方式,是对孤独与苦楚的一种释放和遮掩,暗示了他内心的孤独和渴望被关注。
诗中最令人震撼的部分,是男人用镰刀割下作者兔子的场景。这个场景充满了暴力和血腥,进一步凸显了生活的残酷,即使是一只小小的兔子,也难以逃脱命运的捉弄。兔子的失去,不仅是自然界的残酷,也隐喻了在生活重压下,那些微小而美好的事物是如何轻易地被现实所剥夺。小巫在男人割下兔子后还在田里找了半天,这种忠诚和执着让人感到既心疼又感动。
全诗用简洁有力的语言,将生活的艰辛、人性的脆弱与坚强、以及在苦难中寻觅希望的主题巧妙融合,使读者在平淡的叙述中感受到强烈的情感冲击,思考生存的意义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