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华夺
吴华夺(1917-1997),河南省新县人,享年80岁。
1929年12岁的吴华夺跟随父亲吴文宝(曾任红军光山县红色补充第2团党代表、红4军第10师经理处处长,在长征途中牺牲)参加红军,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光山县红色补充团勤务员,红四方面军总部少先队队员,红25军司令部通讯员、班长、排长,红25军手枪团分队长、第75师第223团连长,红15军团第73师第219团连长、连指导员,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员;参加了鄂豫皖、鄂豫陕革命根据地的反“围剿”作战和红25军长征。
吴华夺回忆录
全国抗战时期,先后任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保卫干事,新四军第4支队第8团第3营连长、团作战参谋、巢县大队大队长,第4支队第9团团长(政委高志荣【少将】),新四军第2师第4旅第11团团长(政委高志荣、蔡炳臣【少将】)、第10团团长(政委胡炜【少将】)。
吴华夺(左一)与徐海东、梁从学等人在淮南
抗战胜利后,相继任新四军兼山东军区第2纵队第4旅参谋长(旅长朱绍清【少将】,政委高志荣),华东野战军第2纵队副参谋长(参谋长詹化雨【少将】)、第6师师长(政委谢锡玉【少将】),第三野战军第7兵团第21军第63师首任师长(政委谢锡玉),华东军政大学校务部部长、第1总队教育长。
吴华夺、李虹夫妇合影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华东军政大学第1总队教育长,解放军南京军事学院院务部行政管理部部长,军事学院队列部副部长(1952)、部长(1954),军事学院速成系主任(1960)、参谋系主任(1963),军事学院教育长(1964-1966)。
“文革”开始后被下放陕西劳动。
离休后的吴华夺
1971年至1975年,任陕西省军区副司令员(司令员黄经耀【少将】,政委颜金生【少将】)兼陕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主任。
1975年至1982年,任兰州军区副司令员(司令员韩先楚【上将】、杜义德【中将】,政委冼恒汉【中将】、肖华【上将】)。
1982年至1985年,任兰州军区顾问。
195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先后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李虹
夫人:李虹(1919-1994),原名付萱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新四军老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