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8,马来西亚华裔女子沈可婷正常驾驶汽车,在马来西亚柔佛新山内环公路上与一群蚊型自行车少年相撞,导致8死8伤。
据调查结果显示:沈可婷没有任何不当的驾驶,没有违反交规。
而这些少年违法改装自行车,把公路当作游乐场,没有刹车和车灯,没有护具且逆行,肇事路段是非法的自行车场地。
即便后来沈可婷面临着多次的起诉,可最终也是被判无罪释放。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因为谁是过错方显而易见的。
这一群少年完全无视道路安全,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别人,这又怨得了谁呢?
而沈可婷遵守交规的情况下,正常行驶着,遇到这些突发的情况,其实也很难避免了。
但这个案例给我们带来的启发就是:谁犯错,谁就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把这个场景挪回到国内,是否也适用呢?
如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小孩骑行被碾压一事,司机正常行驶着,可最后却被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送检方了,后续可能会被刑事拘留。
把这两个案例对比看了,才发现其实我们在这一块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判断事故得先根据有无过错原则,显然路段没有开放通行,不管小车还是自行车,都已经上路了,这一点至少两方的责任是平等了。
可司机是正常行驶着,小孩年龄不足骑行上路,摔倒,自己父亲照看不到位,团队安全管理没做好,才导致了事故发生。
那由此可见,小孩本身的过错及问题更大,甚至主要责任都在自己这里。
由此判定小孩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有什么问题吗?
而交警作为判断事故的裁判员,居然不出具责任认定书,把问题抛给了法院以及当事人,就是不想淌这一浑水了,可你们是专业的,怎么能沉默呢?
更何况你们的态度及证据,将会直接影响到后续案件的发展,所以该出手时还是得出手。
既然案例如今已经转移了,我们就接着观察判决的结果。
但有了马来西亚这个案例在,相当于是给了个教学模板,至于能不能照此判决,还很难说。
我想最坏的情况无非是扣分罚款和人道主义赔偿,若是真的判决入狱,那就真的滑天下之大稽了。
依法判案,保护遵纪守法者才能让更多的人敬畏法律。
碰死公路上暴走团也应该无责
在中国绝对被判刑
建议中国法官去马国学法!
[赞][赞]马来西亚法律,之前有校园霸凌被判死刑
世界上还是有公平公正!
你来大陆再重演一遍你再看看怎么判…
中国应该学习,规则面前无弱者
马来西亚校园欺凌致一名学生死亡,八名加害者全部被判绞刑。
说实话马来西亚的法律确实让人信服
建议取消交警
国内就算你无责也要赔钱[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这公路还没有交付使用,你就开车上路了,当然是有责任的。如果已经交付了,那应该是无责
支持司机无责
我们这一个都得赔钱判刑,8个估计要死刑[笑着哭],比较好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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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暴裂,撞死8人伤8人,汽车开多快?有踩刹车?[得瑟][得瑟][得瑟]
首先法官要搞清楚:法律是干什么的,法律就是冷冰冰的尺子
就因为机动车无过失出交通事故造成伤亡,机动车必须承担责任(或多或少)所以才造成现在行人非机动车根本不怕机动车各种违章行为。
交规有一条规定,机动车在没有红绿灯的国道县道乡道行驶应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本案司机在该路段行驶看到有多人骑行,理应打起精神减速慢行避让,所以该案司机是全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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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女法官
在交通事故中,哪怕司机全责撞死人了,会把司机判死刑吗?
不如小马[汗]
正义之法[点赞]
学了西方的法制,学成了一帮白痴。不管原因,只看结果,让这个社会变成了流氓无赖的乐园,正义不能声张。
那个带小孩骑车的下次会注意了[笑着哭]
所以说万恶资本主义国家迟早覆灭啊!啥叫以人为本知道不?!就是死哪讹哪、逮谁讹谁啊!流氓兔推广蓝星的“仁义”都不知道学!不信你们瞅瞅流氓兔家的新闻……[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马国的交规是行人需要让行机动车,我国的交规是机动车需理让行人,这是法律规定的不同
我们是法治社会,大家一定要忍住,不要笑![笑着哭]
就是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车子撞了都要判司机负责。。
你撞的是留守儿童鬼火少年,你撞个权贵士绅子女试试?
这才是法制国家。
这才是真正公平的法律,谁的责任就由谁来承担
正义在此法院得到伸张
要是在中国肯定赔死
我们这边是太监兰花指判案,一样吗?
中国应该学习,法律法规里没有交通违法弱者这一条
人性化是社区工作的事,法律就应该是无情的
这在我们国想都别想,还死了那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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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古君子之风
在欧美日等国,包括我国香港地区,闯红灯、逆行等违法骑行者和行人,被正常通行(不存在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的车辆撞伤撞死的,正常通行的车辆不仅不需要负任何责任,而且违法骑行者和行人还要赔偿正常通行车辆的一切损失,死了也得赔,除非无财产可供执行
这个案例一判,其实会有连锁反应。。得看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