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次审讯歹徒认罪,1995年邳州市特大系列抢劫强奸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2-04 06:52:52

1995年春节刚过,偶尔还能听到远处传来一、两声节日的爆竹声。善良的人们仍然沉浸在春节的喜庆之中……然而,对于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官湖镇东林村农家女李小华来说,3月13日却是个“黑色的日子”。

当天下午,天空一片阴霾,呼呼地刮起了西北风,气温骤降。吃过晚饭,她无暇顾及就在家门口放的电影,去中学给上学的儿子送棉衣。夜10时许,李小华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回赶。当行至邳城、官湖两镇交界处,突然从路边沟里窜出一条黑影,一把将她抱住。李小华极力呼救、反抗,也无济于事。“黑影”持棍将其打成重伤,然后大发淫威,并掠走李小华身上所有钱财,又“幽灵”般消失在茫茫夜幕之中……

翌日清晨6时,一直躺在麦地里的李小华才被人发现。

报警电话骤响……

旋即,邳城、官湖两所干警及市局刑警大队侦技人员相继赶到现场。现场勘查与现场访问同步进行。

犯罪分子十分狡猾,现场未留下任何可资利用的痕迹、物证。调查走访也未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两古城发生恶案,震惊全市。市公安局局长胡居桂、副局长于化举、张荣新、刑警大队教导员赵荣田亲临现场,指导侦破工作。并迅速组织精兵强将,成立“3·13”案件侦破专案组,刑警大队副教导员丁奇英任组长,指挥部就设在邳城派出所。

虽是阳春三月,但依然春寒料峭。专案组干警忘记了疲劳,忘记了寒冷。走街串巷,明察暗访。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到侦破工作中去。

等到受害人恢复理智,已是案发后第九天了。据李小华回忆:案犯30多岁,身高1.65m左右,蒙面作案,手上可能被抓伤。从身材看,极像本村的光棍汉石中军……

石中军,男,38岁,未婚,官湖镇东林村人,并且右手有伤。当侦查干警追查其案发前后活动情况时,该人神色恍惚,闪烁其辞。经反复讯问,其称:13号晚7时同本村一有夫之妇在河边幽会,至凌晨2时才回家。其手上的伤痕是案发头3天砍柴时形成的。

经反复查证,石中军供述的情况属实。

另外两路干警在周围村庄排查的信息也不断反馈到指挥部:符合案犯体貌特征的共32人,其中手上有伤的3人,经工作大部份被查否。只有城东的孙某某、张某某、东林村的马某某、刘某某,城北村的陆某某等10人案发的活动情况无法查实。认定无理,否定无据,人头线索只好暂时搁浅。

干警们依然在茫茫人海中,时时寻觅着“幽灵的踪迹”……

盛夏酷暑,烈日袭人。各项侦查工作仍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而黑色“幽灵”又在河东岸出现了,官湖境内的农场附近又连续发生3起拦路强奸、抢劫案件。

难道案犯藏匿河东?专案组决定移师官湖。

当侦查人员在东林村走访时,村治保主任石某某反映:1994年夏季的一天傍晚,该村女青年张春兰在村北钢河堰乘凉时,遭一名歹徒袭击,案犯对该女猥亵后欲行强奸,因该女极力呼救,惊动他人,案犯怆惶而逃……事后听别人说,张春兰知道案犯是谁。

“这是条重要线索”!

经过辗转反复,侦查人员终于在新沂市炮车镇将已远嫁他乡的张春兰找到。经干警启发,张春兰回忆说:确有此事……案发后不久,在官湖赶集时,还见过那人,听别人喊他“杭哥”,其他情况不清。

张春兰被带到了官湖派出所户籍室,面前摆着全镇5万多人口的户口底册。突然,张女的眼睛在一张照片上定格了:王树杭,男,32岁,官湖镇新庄村人。而此时的王树杭已远逃至吉林省敦化市打工。

“立即抓捕王树杭!”

江南的10月,虽然是秋高气爽,但东北边陲,已是白雪皑皑。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侦查人员终于在一建筑工地找到了王树杭。

通过审查,案犯虽然交代2起拦路强奸、3起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但其春节前就外出打工。无作案时间,显然与“3·13”系列案件联系不上。

秋去冬至,冬去春来。“3.13”系列案件再次被列为挂牌、必破案件。而侦查工作却几度步入低谷,压得刑侦干警喘不过气来。但“幽灵”仍在暗处觑笑,伺机作孽……

——1995年11月21日晚9时许,邳城中学女学生许女,放晚学回家途经城南村北时,遭一蒙面歹徒袭击,许女被打成重伤后,惨遭蹂躏。

——1995年12月15夜,一名歹徒分别窜至城北村陈女及乔女家中,将两名女青年先后猥亵,并抢去手表、豆油等物。

——1995年5月至1996年1月28日,一名蒙面歹徒先后4次光顾城北村五保老人顾周氏家中,顾女惨遭侮辱后,家中钱财被洗劫一空。

……

“3·13”案件案发至1996年2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城河两岸的东林、农场、城南、城西、城北等村先后发生13起入室、拦路抢劫、强奸案件。下至10岁的女学生,上至88岁高龄的老太婆,都难逃厄运。

由于受害人报案迟或未报案,现场条件较差,再加上案犯飘忽不定,跳跃式作案,给侦破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据受害人及目击者反映,上述案件犯罪分子均为一人,年龄30多岁,身高1.65m左右,作案时蒙面,作案时间在夜晚8时至凌晨1时之间。

据此,13起案件并案侦查的条件已经成熟。同时,纵观案犯活动路线,即以城东村为圆心向周围村庄辐射作案,13起案件中邳城境内就占10起。因此,指挥部决定:专案组再度移师邳城,坚持“全方位,立体化”的拉网式侦查思路:“立足本地,就近摸排”。根据案发时间、地点及案犯徒步作案的规律看,就近作案的可能性较大,罪犯应在本地居住或滞留。

排查范围:以邳城镇城东村为圆心,方圆5公里之内的所有村庄。重点排查城东、城南、城北、东林等四个村,同时不能忽视水上船民、渔民及驻地工矿企事业单位等流动人口的排查工作。

并案侦查,缜密排查符合案犯“脸谱”的人员:

——年龄在30-40岁的中年男性,身高1.60m-170m,体态偏瘦,有烟、酒嗜好的人员。

——未婚、离异、丧偶及独居一室的人员。

——有盗窃、抢劫、流氓、强奸等前科劣迹的人员。

架网守候,适时伏击。做到定点守候同流动巡逻相结合,以期抓获现行。

组建秘密力量,发挥技侦手段。进一步印证、辅佐侦查工作的开展。

一张无形的法网在悄悄地撒开……

至此,专案组已第三次进驻案发地,先后排查城河两岸的30多个村庄。他们一下吉林,二上南京,三赴北京,行程2万余里。其间,共发动、走访群众4万多人,相继抓获犯罪分子17人,破获盗窃、强奸、抢劫等各类刑事案件20余起,排查各类涉嫌人员372人,其中查否300余人。经过层层筛选,最终形成以下六个重点人头:

——孙仲祥,男,37岁,离婚,邳城镇城东村人,曾因偷窃被派出所处理多次。

——马某某,男,32岁,未婚,邳城镇城北村人,曾因强奸被判刑3年,1993年刑满释放。

——张某某,男,35岁,丧偶,邳城镇城东村人,1994年曾因拦路调戏妇女,被治安拘留15天。

……

“幽灵”到底是谁?是他?还是他?

就在侦查人员一筹莫展之际,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传来:1996年3月10日夜晚,一名歹徒潜入城南村一居民家中,欲行施暴。因受害人极力呼救,案犯怆惶逃离时,被群众当场抓获。案犯张海涛,男,32岁,家住红旗乡葡萄村,系个体船民,其货船就停靠在城河岸边。经过突审,张犯除交待这起案件外,而对系列案件只字未供。

就在张海涛被收押,正在接受审理时,“黑色幽灵”竟在官湖镇内又出现了。

1996年3月13日,也是个“黑色的日子”,当晚8时许,东坊村妇女杜某某像往常一样,前往村北迎接放学回家的女儿,当行至官邳公路路口时,遭一名蒙面歹徒袭击,案犯将杜女拽至路边强奸后,并搜去其身上仅有的2元硬币……

“幽灵”此时越雷池作案,这是参战干警们始料未及的!

当侦查人员出现在受害人面前时,杜女仍神志不清,断断续续地叙说着:“……然后,他要带我到城里吃饭,还说……过几天再来……”

针对上述情况,指挥部分析、判断:

一、所谓“城里”,只有邳城的城东、城西、城南及城北四村称邳城街为城里,因此罪犯可能就潜藏在“四城”之中。

二、案犯可能掌握我侦查视线,并获知杜女活动规律,近期还会窜来官湖再次作案。

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决定采取“内紧外松”的侦查战略,以期“引蛇出洞”:

——在案发现场500米内,实行自晚7时至凌晨1时的伏击守候。

——尽量避免警车及着警人员在现场附近出入,制造“风平浪静”的假象,给案犯再次作案“创造”条件。

——由面上排查转入秘密排查。

对案犯遗留在案发现场的精斑做技术鉴定,以备利用。

“幽灵”能不能上钩?刑侦干警在耐心地等待着……

3月20日,夜幕降临。参战干警按时潜入现场周围埋伏。7时刚过,当“诱饵”——受害人杜女游弋至包围圈“袋口”时,“目标”出现了……只见一条黑影从路边窜出,掐住杜女的脖子,将其按倒在地……

埋伏在附近的干警一跃而起。无奈相距较远,等干警们赶到时,黑影已游过路边小河,消失得无影无踪。通过打捞和搜索,案犯在逃跑途中丢下一件黑色滑雪衫,一把2节手电,半包“彭祖”烟及蒙面用的灰色儿童绒线帽……

“幽灵”终于露出端倪!

“以物找人!”

现场遗留物照片,人手一份。古城的大街小巷、村组院落,随时闪现着侦查人员的身影。走访、辨认的信息不断反馈上来:在“四城”之中,穿着黑色滑雪衫的共有37人,其中34人依然穿着,2人转借他人。唯独城东村的孙仲祥对滑雪衫的去向,不能自圆其说。

难道是他?!

在对其住处进行秘密搜查时,镜框内的“全家福”引起了侦查人员的警觉。照片中,孙仲祥之子头上戴的正是灰色绒线帽。其颜色、款式同现场遗留物完全吻合。

与此同时,公安部电传血样检验结论:“96.03.13案件”现场精斑的血型与嫌疑人孙仲祥的血型一致,均为B型。

孙仲祥的疑点在直线上升!指挥部决定:“立即拘传孙仲祥!”

子夜时分,皓月当空。而在邳城派出所的值班室内,空气好像凝固,气氛异常紧张。这里正进行着一场“智慧同毅力、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孙仲祥,这是我们第几次接触?”

“第九次。”

“你知道这次为什么铐你?”

“……”

“你的黑色滑雪衫哪去了?”

“卖了。”

“你儿子的灰色绒线帽呢?”

“也卖了。”

显然是谎言,孙仲祥仍在作垂死挣扎!

1996年5月20日凌晨4时,市看守所预审室。面对闪闪警徽、面对侦查员犀利的目光。孙仲祥面如土色,不寒而栗。

“能……能不能给只烟抽?”孙仲祥猛抽几口烟头后,自感末日来临,绝望地低下了罪恶的头,最终交代了1995年3月至1996年3月共发生的14起系列入室、拦路强奸、抢劫的罪恶事实,在第十九次审讯笔录上签下了自己恶贯满盈的“大名”!

“幽灵”虽然阴险狡诈,善于伪装,但终被“钟馗”撕破面纱,打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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