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24日讯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消息,青岛皙博士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李沧皙博士医疗美容门诊部涉嫌未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未准确、及时、完整的为就诊患者填写病历资料,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李沧区卫生健康局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评析,如果美容部的行为涉及到未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未准确、及时、完整的为就诊患者填写病历资料,这可能涉及到了医疗卫生行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对于美容部未按要求填写病历资料的问题,通常会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可能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改正、暂停执业活动等行政处分。如果涉及到伪造、篡改病历等严重违法行为,可能会触犯其他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相关条款。(信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