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全职主妇离婚获1万元补偿,评论区炸锅了

以极光 2024-03-09 16:40:38

2015年2月,湖北天门52岁的李先生与48岁陆女士结为夫妻。两个人都是二婚并没有举办婚礼。

婚后因为李先生的父母年迈多病没有人照顾,李先生与前妻的孙子又刚刚出生,于是陆女士辞去了工作,在家全职照顾老人孩子。8年过去了,李某的父母相继去世,孙子也已上小学。

两人因为家庭琐事开始产生矛盾,2023年10月,李某起诉离婚。

陆女士同意离婚,但因为自己承担了更多的家庭义务,要求李先生赔偿10万元。李先生认为这些是陆某做为妻子应尽的义务,不同意赔偿。

后经法院调解在出于应该尊重妇女家务劳动的价值的基础上,考虑到离婚后女方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再三劝说下,李某最终同意支付1万元家务补偿。

网友们的评论炸开了锅,在肯定1万块钱也算是进步的基础上,纷纷恭喜这个法官又凭一己之力拉低了全国的结婚率。

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前不久的另一个新闻,上海一位68岁复旦大学教授拥有两套房产和100多万存款,向自家50岁的保姆求婚,满以为以自己的条件,保姆会高兴的答应,没想到却被保姆无情拒绝。

保姆说:“我现在每个月工资7000元左右,和你结婚就没工资了,你的两套房子又没我的份,我还要继续照顾你,根本划不来,傻子才会同意呀。”

陆女士显然没有这个保姆聪明,8年只得到了1万元的补偿。她这8年做的这些家务劳动就是按最低的保姆工资一个月7000,八年也有67万了。

如今到了退休的年纪,没有存款,8年没有工作经验,没有社保,只有这1万元补偿,还是法院调解的结果。

对此,专家表示,《民法典》中关于家务补偿的规定,旨在保护那些在家庭中承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在实际应用中,夫妻双方就在婚前或婚后通过协议明确家务分工和补偿机制,也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同样的全职太太在日本是受国家保护和认可的,被称为被抚养家族或第三类保险人,只要丈夫上班加入厚生年金,妻子同样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待遇,等丈夫退休后,妻子同样有养老金。

如果丈夫去世,妻子的养老金不受影响,还可以拿到丈夫的74%的厚生年金,如果离婚,妻子可以拿到丈夫的厚生年金,结婚时间越长,拿到的越多。而且丈夫收入多少,基本上都得全额交给妻子,再由妻子分配家庭开销。

相比之下,我国的法律虽然认可全职主妇的付出却没有制定具体的补偿措施,全职主妇成为了高危职业,能不能拿到补偿全看法官的理解和当事人的良心。

陆女士的遭遇给很多女性敲响了警钟,婚姻不能提供女性任何的保障,不要为任何人放弃你的工作,握在手中的钱比赌一个人的良心要可靠的多。

​​​​

0 阅读:14

以极光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