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在扮演令官角色时,给读者展现了丫鬟主子平等的假象。 鸳鸯由原先站着侍候众人的丫鬟,一跃成为坐着发号施令的领军人物,此时连贾母、王夫人、凤姐都要听从鸳鸯的调配。“酒令大如军令,不论尊卑,惟我是主。 违了我的话,是要受罚的。”
当刘姥姥害怕行令,便要下席时,鸳鸯又拿出号令三军的气势,喝令小丫头子们将刘姥姥拉上席去。 可以看出,主子与奴仆之间的等级礼法在描写中被作者隐退,鸳鸯的奴仆形象有所弱化。
甚至有人认为“令官(或名誉令官)的职务,一般由德高望重或身居显要的人担任”,从这个角度看,进一步提高了鸳鸯在行令期间的地位,可与主子平等交流,甚至有权力惩罚错了韵的迎春。
这种削弱封建等级影响力的描写,也符合曹雪芹“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使闺阁昭传”的创作初衷。
但是,组织能力如此之强的鸳鸯却属于是“家生婢女”,在酒令令官的角色之外,自己的命运走向依旧取决于贾府的主子们。
这一点可由第四十六回贾赦强娶鸳鸯未遂的情节中获知,“平儿劝鸳鸯道:‘你的父母都在南京看房子,没上来,终久也寻的着;现在还有你哥哥嫂子在这里———可惜你是这里的家生女儿,不如我们两个只单在这里。’”
按照《大清律例·奴婢殴家长第七条例文》 规定:“凡汉人家生奴仆,印契所买奴仆,并雍正十三年以前白契所买及投靠养育年久,或婢女招配生有子息者,俱系家奴,世世子孙永远服役。”
可见,鸳鸯一生跳不出奴仆身份,法律限定了她的阶级地位。哥哥嫂子为了些许银钱利益,情愿将她嫁给年龄可当她父亲的贾赦,鸳鸯只能通过剪青丝、一生不嫁、终生侍奉贾母的行为来争取自己的尊严。
鸳鸯担任令官在前,贾赦事件在后,前者为平等的假象,后者为对这一假象的揭穿。 鸳鸯在令官角色的光环下,甚至能调度贾府的主子,给读者造成丫鬟与主子平等地位的艺术真实,读者在品味《红楼梦》时,丝毫没有违和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