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晓梅,今年30岁,一个在办公室里朝九晚五的普通职员,月薪5000元。我的生活平淡无奇。直到遇到张浩,那个让我心动的男人。
张浩对我好得没话说,温柔体贴。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可是,幸福总是短暂的。他妈妈,对我145斤的体重,意见大得很。
“小梅,你能不能减减肥?我儿子这么优秀,你这样真的配不上他。”每次见面,张浩的妈妈总是这么说我。张浩一开始还帮我说话,后来渐渐地,他沉默了。再后来,我们分手了。
分手后,我下定决心要改变。我开始严格控制饮食,坚持锻炼。过程很痛苦,但我咬着牙坚持下来。三年后,我在一次朋友聚会上,遇到了张浩和他的新欢。
张浩的新欢,比我当年还胖。看着他们,我心里五味杂陈。朋友们都围过来夸我变漂亮了,问我怎么瘦下来的。我笑了笑,说:“没什么,就是想通了,要为自己活。”
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这三年的坚持。刚开始,我是为了摆脱别人的偏见。后来我发现,我成全了一个更好的自己。现在,我不在乎张浩,不在乎他的新欢,甚至不在乎他妈妈的看法。
我明白了,只有真正爱自己、尊重自己,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和爱戴。张浩,他的新欢,他们的一切,都与我无关了。我,李晓梅,30岁,月薪5000元,一个从145斤瘦下来的女人,活出了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