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支教”竟包含四天观光!是生意还是公益?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6-23 11:35:28

支教是志愿服务的一种形式,正规的支教流程需要申请者经过申请、材料审核、面试、培训等多个流程。

而眼下,网络上出现大量广告声称,付上一定的费用,到乡村待几天,与孩子们举办几次活动,就可以拿到所谓的“支教公益证书”,把“支教”做成了生意。

七天“支教”团安排四天观光

支教活动变成旅行团

小周大学毕业后计划用一年的时间去支教,不久前她上网搜寻,发现网络平台上有不少支教招募信息,她选择了其中一个互动量较多的帖子进行了咨询。

填写了对方提供的相关问卷后,小周收到了信息审核通过的回复。起初,得知审核通过的小周还有点兴奋,可接下来的沟通让她对这个支教项目产生了怀疑。

记者在小周提供的项目行程中看到,一共七天的行程,前四天都是旅游体验,最后两三天标注了上午支教、下午备课。而这个以支教为名的项目收费3590元,招募机构特别注明:“参加项目可获得具有含金量的志愿服务证书,可用于申请国外高校的入学机会。”

小周翻看该项目所在的公众号文章后发现,里面提到的学员都是高中毕业生或大学生,他们来参加此项目的原因是想让自己的履历更丰富一些,便于申请国外的学校。“我当时觉得这个行为变味了,因为它不再是纯粹的公益。公益和利益划等号,孩子和生意绑在一起。”

小周向该机构联系人表达如此“支教”变了味时,却被对方微信拉黑。

记者根据小周提供的线索调查发现,目前以“支教”为名的研学、夏令营广告大量出现在网络平台。

记者在某网络平台上搜索“志愿服务支教”的关键字,出现了大量推荐内容。一个名为“大凉山山区夏令营”的账户,在今年5月到6月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共发布了32篇“笔记”,“笔记”封面大都是衣衫褴褛的儿童。

在其最近一篇“笔记”中,第一项内容便是介绍夏令营中的孩子们可以作为“支教小老师”“公益小使者”,亲身参与志愿服务。而当记者咨询该项目是否为公益项目时,账号联系人回复称:“支教活动共15天,收费7680元,并非公益性质。”

记者询问在暑期学生放假期间,如何对学生进行支教,这位联系人表示,会组织学生参与。“整个活动就是体验山区生活,比如干活、背柴砍柴等。当地以前比较贫困,小孩的求学路比较远,也会跟着当地小孩一起走走村子的路。”

原本是收报名费,组团出游体验生活的行为,却用“支教”“公益”这类字眼进行包装。在该机构今年发布的多篇夏令营介绍中,记者发现其大量使用衣衫褴褛的未成年人影像。当记者询问照片是否为当下的情况,对方表示照片为几年前拍摄。

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机构明知照片与现在不符,但仍使用“卖惨式”的照片去宣传,实际上就是拿虚假信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以“支教”为名的旅游项目

涉嫌违法亟待整顿规范

拿曾经贫困地区的儿童影像为当下宣传噱头,涉嫌“卖惨式”营销,不仅触犯法律红线,更败坏了社会风气。而大量充斥网络的所谓“支教”团,走马观花,也被人质疑大有拿公益作秀之嫌。

在一个名为“北京亲子研学营”的微信公众号里,记者看到多个标注着“支教课”的项目介绍,包括贵州黔西、湖南湘西、云南禄劝等地。

一个名为“湖南湘西暑假研学独立营·我的支教课”的项目,面向8—15岁青少年,8天的行程每人收费6300元。记者发现,其公布的行程安排中涉及到“支教”的课程只有三节,其它行程安排则为参观博物馆、家庭走访和非遗手工课。

我国慈善法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慈善联合会法律顾问张凌霄认为,机构通过收费来认定志愿者,并以此作为牟利的手段,显然已经违背了上述法律规定。公益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让受益人真正受益。这些短期收费的所谓“支教”活动,是实现参与者的各种私利,这些行为不是公益,而是生意,应该依法予以打击。

有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学者也指出,目前网络平台出现大量以“支教”为名的收费项目,对正规的公益支教行为造成了严重影响,商业机构利用志愿服务时长进而兜售所谓的“支教”项目,也触犯了法律红线,更有悖社会公序良俗。

多地出台管理办法

规范支教活动开展

有教育学者指出,支教活动属于专业志愿服务,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审批流程,不能任由组织方以“支教”为名随意开展。有志愿服务意向的群体,可在慈善机构官方网站查询项目,进行报名登记,不能简单听信网络平台的广告宣传。不少地方也已经制定出台了办法,对支教活动加强管理。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出台《社会支教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明确支教形式为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担任一线任课教师、向学校和学生无偿捐赠资金和实物、其他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教公益活动。

社会群团机构及志愿者个人在当地开展支教活动的,需由团队或个人提出申请,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获审批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未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支教行为视为违规违法行为。

2021年,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印发《社会支教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其中明确:

支教人员年龄应在20—55岁之间,从事教学岗位的必须为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支教人员未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占用法定或当地统一放假时间组织学生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支教人员应通过所在的合法社会组织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记者也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获悉,当地计划启动“社会捐赠和支教管理备案网络平台”,严查“支教研学”商业行为,防止支教名义被滥用。

明确支教流程,打击虚假支教。期待规定能够真正落地,还支教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守得公益一颗纯净无瑕的初心。

0 阅读: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