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告别旧时光(素材/李新生)
我是1968年参军入伍的,那时,部队的兵员中,一个连队的战友,几乎95%的战士都来自农村。
和城市兵相比,我认为农村入伍的战友更能吃苦耐劳,不论是训练上,还是施工过程中,他们的表现都要比城市兵出色。
但在军营的日子,我发现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很多和我同年入伍的战友,他们的年纪大多在十八九岁,但他们当中,80%的人居然在入伍前,都在老家的农村订了婚,这对我这个城市兵而言,真的有些难以理解。
后来,经过了解才知道,原来当时不少农村的年轻人,大多都在十八岁左右就订婚了,而那些农村户籍的战友,因为至少要在部队服役三年,担心在退伍之后,年龄大了,到时回去不太好找对象,为了保险起见,因此,他们都会尽量提前把自己的婚事定下来,免得将来打光棍。
但那时的“订婚”,并没有领取结婚证,不是法律认可的婚姻,而是以农村口头契约的方式呈现的。
事实上,那些农村入伍的战友,因为读书不多,学历有限,大多数人都是服役期满之后就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但也有一些农村籍的战友,因为是初中或高中毕业,再加上在部队也比较能干,后来被提拔,成了干部。
但提干后,婚姻的问题,也随之成为他们即将面对的“麻烦事”。
说真的,在部队提干之后,个人的身份也会随之改变,相伴而生的,则是当事人心态的改变。
据我了解,当时我们团,那几年被提干的有五个农村兵,其中有两人,履行了自己的婚约,后来和农村订婚的女友结了婚。
但是,另外两人却出现了毁约的现象:
第一个婚姻的是来自安徽砀山农村的战士,他入伍前,家里为他安排好了一桩婚事。
由于他初中文化,且表现比较出色,在他入伍第三年的夏天,他因救了部队驻地的一个落水儿童,而获得嘉奖,后来听说要拟被提拔为排长。
但后来不知为何,他竟然写信和农村的女友分手,最初大家都蒙在鼓里,直到他农村的女友和母亲闹到了部队,大家才知道了真相。
女友的母亲比较泼辣,记得当时好像她们在军营里三天,每天去找部队的首长反映哭诉,搞得“鸡犬不宁”。
面对这样的场景,部队领导也进行了调和,但那位提干的战士却固执己见,最终导致他前功尽弃,提干流产。后来,他灰溜溜地退伍回家,听一位战友说,他最终又娶了那个自己嫌弃的女人为妻。
对于他自作自受的故事,当时战友们都一清二楚,以至于后来战友聚会时,还经常提起此事。
另外一个悔婚的战友,是我们连队的,他的名字叫张连仲。
他1968年入伍后,在1970年入党,历任战士、班长、连队事务长,后来被提升为团后勤处助理员。
后来,提干后的张连仲,不知通过什么手段,竟然和驻地公社的一个供销社女员工好上了,导致女方怀孕,于是他给农村的未婚妻写信,说自己当初愿意那门亲事,完全是迫于父母的压力,希望对方能好聚好散,给彼此一个空间。
尽管未婚妻求他,爹娘劝他,领导批评教育他,都都无济于事。
由于张连仲不思悔改,当了军官忘了本,给部队造成的影响极坏,最终他被撤销职务,党内警告处分,然后强制复员,回家当农民了!
这样的结局让人叹息!
对于这两名因悔婚导致事业失败的战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有人说,亲近繁华是人的本能,谁不想找一个理想中的妻子?
但我要说的是,口头的契约,也是一个人诚信的试金石,依我看,他们两人的结局,完全是咎由自取,根本不值得同情。
一晃五十年过去了,有时我也在想,如果当初他们不悔婚的话,我相信结局也一定我和差不多,如今也同行拿着不菲的退休工资,在城市安享晚年,但现实是,他们要为自己的选择买单,估计他们还在农村的田间忙碌着。
对于那两位因悔婚被“削职为民”的战友,你怎么看?
人无信而不立!粗糠之妻不下堂,贫贱之友不可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