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邵孔发

陪读时间 2024-08-29 21:30:41

在公共场合,自己会下意识地没来由地讨厌某个不相识的人,尽管那个人跟自己没有一丁点儿关系。于是乎想到,在处理与自己有亲亲伦理关系、人情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事情时,在与情趣不相投的人相处时,在处置不同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时,偏见恐怕更是难免。

偏见是无法绝对避免的,伟大人物身上也偶有表现。孔子对女子存有偏见,莎士比亚对犹太人存有偏见,鲁迅对中医存有偏见。甚至群体对于群体也会有偏见,西方文明对阿拉伯文明存有偏见,白色人种对其他肤色人种存有偏见,基督教文明对伊斯兰教文明存有偏见,人类对动物存有偏见。从某种意义上说,绝对不会带有偏见的只能是神,而不可能是人。人们一直想要借助哲学理性地自觉地减少自己的偏见。缘此,中西哲学给出诸多启示。

一是《易经》察诸事物“阴阳变化”。朱熹《周易序》:“易之为书,卦爻彖象之义备而天地万物之情见。”《系辞上传》:“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易经》以阴阳两种属性的对立统一,说明事物变化的原因和规律。强调自然界与社会中的一切变化是由阴阳两种对立力量相互作用引起的。事物永远处于变化之中,阳刚在变化中永远处于主导地位。强调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阴阳的和谐共处是最佳状态,当平衡趋向消失时应积极促进新平衡的出现。强调在社会生活中尊重规律,自强进取,顾全整体的人生哲学。其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为人们观察问题提供方法。

二是儒家取“中庸之道”。子思忧道学之失其传而作《中庸》,阐发孔子中庸之道。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者,平常也。子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偏见之避免涉及智慧,孔子极力推崇赞美舜智。“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舜之所以为大智者,以其不自用而取诸人也。盖凡物皆有两端,量度以取中,然后用之。

中庸之道是国人哲学的智慧的处世原则;诚然,践行并不容易,常人难以尽善。故孔子不无担忧地说:“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智愚贤不肖之过不及,缘于每个人生来的秉性与修养是不同的,而导致失其中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

三是道家提出“得其环中”。《庄子·齐物论》:“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为避免看问题片面,道家的方法是“得其环中”,方可摆脱“物”“我”、“彼”“是”、“是”“非”等偏执一端的观点,消除一切对立,从而“以应无穷”。

“得其环中”乃道家的处世哲学与智慧。孟子曰:“物之不齐,物之情也。”章炳麟曰:“此篇(指《齐物论》)先说‘丧我’,终明‘物化’,泯绝彼此,排遣是非,非专为统一异论而作。”道家的方法非消灭事物矛盾,那是做不到的,而是提出对待处理事物矛盾的哲学眼光与态度。

四是马克思主义倡导“辩证法”。恩格斯说:“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辨证法把自然界看作有联系的统一的整体,其中各个对象或现象互相有机地联系着,互相依赖着,互相制约着。把自然界看作不断运动和变化、不断更新和发展的状态,其中始终有某种东西在产生,在发展;有某种东西在破坏,在衰颓。把事物看作从不显著的、潜在的量的变化到显露的变化,到根本的变化,到质的变化的发展过程。自然界的对象、自然界的现象含有内在矛盾,因为它们都有其反面和正面,都有其过去和将来,都有其衰颓着的东西和发展着的东西。

辩证法从唯物辨证法开始,进入历史辨证法,又逐步发展到今天的系统辩证法和过程辩证法,以及对于矛盾的一分为二和对于事物的一分为三(事物是多样关系和属性的统一,是多对矛盾构成的统一体)的学说,提供人们认识世界和把握处理问题的一种思考角度和思想方法。

倘兼取诸理,融会贯通,对开阔视阈,提升自己的智慧,当有裨益。

作者简介

邵孔发,安徽全椒人。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教师、学报编辑。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襄水文集》《故园屐痕》《琅琊清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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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品味文字之美,静享生活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