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仁兄,你是把自己当成功夫熊猫了吗?还是以为车里是你的私人拳击场?咱们来好好聊聊这出闹剧吧!
各位街坊邻居,大家听说了吗?山东威海最近可是热闹得很呐!
一位堂堂的人大副主席,竟然因为前女友不愿意在车里跟他"叙旧情",就对人家拳脚相加。这位唐某某,你是不是看太多古装剧,以为自己是什么大少爷啊?
咱们先捋一捋这事儿的来龙去脉。这位唐副主席,约了前女友刘妮(化名)见面。地点呢?不是高档餐厅,不是咖啡馆,而是选在了停车场!我说唐主席啊,你这约会地点也太有创意了,是不是觉得汽车后座比五星级酒店还浪漫?
结果呢,刘妮不愿意配合唐某某的"浪漫"计划,这位仁兄就恼羞成怒,对着副驾驶上的刘妮就是一拳。
哎呀妈呀,这拳头的威力不小啊,直接把人家打成了轻伤二级!唐主席,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是关公再世,一拳能打死一头牛?
但是啊,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后续的发展。刘妮报警后,警方是立案了,但是检察院却说证据不足,不予起诉!这是什么操作?是不是觉得轻伤二级还不够严重?还是说,唐主席的拳头是橡皮做的,打在人身上就跟挠痒痒似的?
更有意思的是,检方还说唐某某有防卫行为。我的天呐!这是什么神奇的脑回路?
人家刘妮是拒绝了你的无理要求,又不是拿着菜刀追着你砍,你防卫个啥呀?难不成是怕被刘妮的口红戳伤?
说真的,这事儿闹得,让人不禁想起那句老话:"官官相护"。唐某某是副主席不假,但这不是他为所欲为的通行证啊!你说你一个堂堂的人大副主席,不好好在办公室里为人民服务,却在停车场里上演全武行,这是要把人民代表变成"拳头代表"吗?
而且啊,这种行为对其他公职人员的形象也是一种损害。本来嘛,当官的就应该以身作则,谁知道你倒好,直接给大伙儿上演了一出"官员版全武行"。
这下可好,以后老百姓看到官员,是不是得先问问:"您老人家今天心情好不好?可别一言不合就动手啊!"
再说说这个不予起诉的决定。这简直就是在挑战老百姓的智商啊!你说证据不足?有伤情鉴定书在那摆着呢!你说是正当防卫?咱们再回顾一下现场:停车场,密闭空间,一男一女。
就算刘妮真的要对唐某某不利,难道堂堂七尺男儿就只能用拳头来解决问题?就不能转身就走,或者大声呼救?
这事儿闹得,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一边是"光明磊落"的人大副主席,一边是"证据不足"的检察院。这剧本,怎么看怎么像是某个深夜狗血剧的剧情啊!就差没有一个长发飘飘的女主角在雨中哭诉:"为什么?为什么连法律都不能给我一个公道?"
但是啊,咱们老百姓可不是好糊弄的。这不,网友们都坐不住了,纷纷在评论区发声。
有人说:"假如没有互联网,不知道多少坏人坏事被隐藏,当今互联网就是包青天的公堂!"这话说得,那叫一个提气!没错,现在可不比从前,你们想瞒天过海?门儿都没有!
还有网友说:"老百姓抓几条鱼都要被判,镇干部强奸未遂殴打他人都能免于起诉,何为公平?"这话听着是不是特别扎心?看来啊,在某些人眼里,法律就跟橡皮筋似的,想怎么拉扯就怎么拉扯。
当然了,也有一些网友为唐某某说话,质疑刘妮为什么要去停车场赴约。
这个问题嘛,确实值得深思。但是啊,就算刘妮真的有什么不当行为,难道就该挨打吗?咱们可是法治社会,不是丛林社会啊!
说到底,这事儿的关键不在于谁约谁,谁先动的手。重点是,作为一个公职人员,唐某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你是人民的代表,不是拳王争霸赛的选手啊!再说了,就算你是拳王,也不能随便对别人动手不是?
现在好了,当地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希望这次调查能够彻底查明真相,给公众一个交代。
毕竟,这事儿已经不仅仅是唐某某和刘妮两个人的恩怨了,它关乎的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
各位街坊邻居们,咱们可得睁大眼睛看着啊!要是这事儿最后不了了之,那可就真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了。到时候,怕是连三岁小孩都要笑话我们:"这就是你们说的法治社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