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当过兵的人,作为多年前的一位老兵,我也为自己有过这样一段终身难忘的经历而自豪和骄傲。当兵是人生的起点,有的人通过当兵,改变了自己一生命运,在履行自己保家卫国的责任和义务的同时,自己也赢得了今后的发展前途,改变了自己命运,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石。
当了十六年的兵,这个服役年限应该还是比较长的,能够转业安置的,一般都是部队军官。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规定,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如果属于军官转业的,被安排到了县城的事业单位,即使是连排级的军官,到了地方以后,目前的安置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安置,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年轻的军官,级别比较低的军官。
所谓的双向选择,就是根据本人的专业特长,兴趣爱好,自己联系安置单位,通过本人联系单位,递交个人资料等方式寻找合适的单位,单位同意接受的,再由安置部门办理安置手续;另一种方式就是采用档案积分的方式安置。档案积分是根据在部队的岗位、军官的层级,表现情况、专业特长等形成的积分,供地方用人单位选择,再由安置部门办理安置手续。
从这几年转业安置的方式来看,各地的做法不完全相同。如果双向选择或是档案积分都无法安置的,只能由安置部门进行指令性安置,指令性安置个人选择的余地比较小,基本上是由安置部门说了算。
军官转业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一般都是安排在管理岗位,保留原来的干部身份。事业单位改革以后,管理岗位分为一到十级,对于连排等军官,到地方以后,估计就是一个十级职员,所以每个月缴纳五险二金以后,估计工资也就是3000多元,这个工资水平与在部队的工资水平这是没有办法比较的,毕竟部队和地方的工资体系不完全一样。
如果属于军士退役的,目前军士不再有转业的安置方式,但对于达到国家规定服役年限的军士,是采取安排工作的方式安置。对于安排工作的方式安置的军士,需要服役年限满12年。对于服役年限满12年的军士或是士官,如果是安排到事业单位,目前多数人都是安排在工勤技能岗。
由于军士或者士官,在部队属于士兵而不是干部,当了地方以后无法进入机关担任公务员,也无法安置到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或是专业技术岗位,现在很多单位都取消了工勤技能岗位,但有一部分岗位还有编制,主要就是专门用来安置军士的。
需要说明的,转业安置只能是部队的军官,士官是不能转业的,但服役年限达到12年的士官,不是使用转业这个安置方式,而是采用安排工作的方式。军士或是士官安排到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以后,如果在部队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安排到事业那单位以后,可以聘任相应的工勤技能等级。
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一至五级岗位,一级岗位对应的技术等级为高级技师,二级岗位对应技师,三级岗位对应高级工,四级岗位岗位对应中级工,五级岗位初级工,普通工不设岗位等级。
如果军士在部队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那就只能安排到普通工的岗位,普通工的岗位和初级工的待遇差不多,甚至还要低于初级工,但总体待遇差别不是很大。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普通工,缴纳五险二金以后,工资待遇也就是3000多元。
不管是转业到县城事业单位的军官,还是安排工作的军士,虽然服役年限达到了16年,但正是本人具有军官的身份在符合转业的条件,或是具有16年的服役年限在符合军士安排工作的条件,这是通过自己十多年的努力换来的,也是自己退役后人生的一个新的起点,即使工资不高,但工作稳定,今后也算有了保障,在战友中也算是一个佼佼者。
有时现实和我们希望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反差,部队和地方的情况完全不同。在部队时工资待遇比较高,这是国家对军人的一种肯定和激励,在部队时享受部队的工资待遇,这是理所当然的。
到了地方以后,岗位待遇和工资待遇,既要考虑退役军人在部队的岗位级别和工资待遇等因素,事业单位只能按照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岗位等级来核定自己的待遇。环境变了,作为军人要不断适应这种变化,不能拿过去部队的工资和地方相比,而且这也是没有办法比较的。
人不能永远活在过去的记忆里,参军入伍、提干或是转为军士,这一切都是自己奋斗结果,也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退役这是多数部队官兵都会面临的实际问题,能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了,这也是过去多年在部队奋斗的结果。
综上所述,在部队服役了16年被安排在县城的事业单位,每月拿着3000多元的工资不存在划算不划算的问题。要知道能安排在事业单位工作这已经不容易了,与那些没有安置的人员相比,与自主就业的战友相比,自己已经非常幸运了。要想有更好的发展前景,更好的待遇,只要自己继续努力,发扬在部队的优良传统,在工作上做出成绩,得到单位领导认可,发展前景还是一片光明。
3000+的工资有问题吗?如果是县团级的不止这点工资,级别和工资是对应的。
有什么不划算的,你不当兵,可能这个机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