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官网发布了一则处罚信息公示,对内蒙古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据公示显示,因违反征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对内蒙古征信服务有限公司作出了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同时对时任内蒙古征信服务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裁的吴某某罚款人民币700 元。作出这两项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4年2月23日。
据公开资料显示,内蒙古征信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企业征信服务(经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发及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数据服务。
(喵了个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