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良其/文
2008年下半年访问美国时,美国洛杉矶一位加州律师同行曾对我说:“仅懂得法律的律师,无疑是法律的白痴。”当时还没有认真细想,回国之后慢慢琢磨,觉得美国律师的这一观点其实很深刻——上至美国政府、总统、众参两院或跨国公司,下至普通企业或民众个人,都是美国律师的日常服务对象。广泛的服务对象,以至于整个社会对律师的业务范围和业务能力充满更多的期待。
由于我国律师执业教育的缺失,目前的现状是,很多法律院校毕业的本科生甚至研究生,在通过司法考试从事律师职业后百分之七、八十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对社会认识不足,更谈不上有深刻认识;不能与社会同频共振。
——不了解国家现阶段的政治、经济动向;不了解社情民意和民众的价值取向。
——不懂得教会企业应付危机,更不懂得教会企业如何应对危机管理。
——不懂得律师应当在增强“竞争力”上下功夫。
——不懂得客户垂青和偏好什么样的律师。
——把自已的律师角色混为了“一般人”。
——不善于与跟别人合作,不懂得合作与发展的关系。
诸如此类,都是我国现阶段法律教育的硬伤。
作者简介:
王良其,系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安徽省十佳律师,服务企业全国十大杰出律师;安徽省人大立法和司法监督法律专家组成员;安徽省公安厅法律专家(顾问)组成员;安徽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监督咨询员;首都经贸大学硕士生导师;安徽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安徽省律师协会证券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2年考取得律师资格;1993年从事专职执业律师;2000年2月取得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授予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2007年6月至7月赴法国、德国考察大陆法系国家律师与法律制度;2008年11月赴美国洛杉矶律师协会、洛杉矶高等法院考察美国律师及其法律制度;2009年8月赴俄罗斯考察该国律师及其法律制度;2013年6月赴中国台湾考察台湾审判及律师制度。积累了在金融证券经济领域内的犯罪办案经验,以及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再融资项目等业务领域内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