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中国拒绝联合国“停火方案”

良陆海 2024-09-12 20:16:46

74年前的抗美援朝战争,不仅仅是在朝鲜半岛上发生的军事斗争,也是刚刚站起来的中国人民登上国际舞台的一次政治斗争和外交斗争。其中,在1951年1月拒绝所谓“联合国三人小组提案”就是一次复杂的政治外交斗争。这对刚刚登上国际外交舞台的新中国来说,是一次成功的亮相和胜利。

这个“停火方案”具有欺骗性

由“朝鲜停战三人委员会”(1950年12月14日,美国与英国磋商后,操纵联合国通过了成立所谓“朝鲜停战三人委员会”的决议。此“三人委员会”也称“三人小组”,由时任第五届联大主席安迪让、印度代表劳氏和加拿大代表皮尔逊组成)起草的“原则声明”,美国人称其为“五项原则”,而中国称作“五步方案”,即1951年1月13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达成朝鲜停火和和平解决远东问题的五步方案:

一、立即安排朝鲜停火。

二、一旦停火实现,即应加以利用,以便考虑恢复和平所应采取的进一步步骤。

三、为实现联合国大会1950年10月7日通过的关于建立统一的、独立和民主的朝鲜政府的决议,一切非朝鲜的军队将分阶段撤出朝鲜,并依照联合国的原则订立适当措施,使朝鲜人民能对其未来政府表达自由意愿。

四、在完成第三步之前,依照联合国原则订立适当措施,以管理朝鲜和维持其和平安全。

五、一旦获致停火协议,将由联合国大会设立一个包括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国代表在内的适当机构,寻求解决远东问题,其中包括台湾问题和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

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一个有利于美国、为美国服务的“方案”。

此时,朝鲜战争已经打了半年多。在美军入侵朝鲜时,联合国不仅没有“停火方案”,还支持和批准了美军入侵朝鲜;在所谓“联合国军”进入朝鲜时,联合国也没有“停火方案”。相反,在10月7日联合国大会上还作出决议,授权“联合国军”进入北方,“统一朝鲜”。当“联合国军”打到了鸭绿江边,美军机越境轰炸中国边民,联合国也没有“停火方案”,直到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首战告捷并乘胜追击,又取得第二次、第三次战役的胜利,在美军节节败退的时候,提出这样一个以“先停火”为首要条件的“停火方案”。这样的倾向性和目的性是很明显的。这个“方案”正在酝酿时,斯大林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其实是美国的探路人。”当时中苏领导人不约而同地这样看,这不能说是“误判”。

这个“停火方案”,虽然里面的一些内容是中国政府当时的诉求,但其实是个“画饼”。其问题的本质和要害在于“先停火,后谈判”。中国领导人十分清醒,按当时情况和对美国政府的一向作为的清醒认识,如果按此方案“先停火”,那么所谓“后谈判”的结局将是最终破裂而继续开战。这等于给当时已经处于不利状态的美军以重整旗鼓的喘息时间和机会。

周恩来的澄清信函在联合国“引起轰动”

正是基于对上述情况的慎重考量,周恩来于1951年1月17日,对联合国大会政治委员会13日关于朝鲜问题决议通知作出如下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历来主张,现在仍然主张:朝鲜战事应该经过有关各国以一切外国军队撤出朝鲜及朝鲜内政由朝鲜人民自己解决为和平调处朝鲜问题的基础的谈判,求得迅速结束;美国武装力量必须退出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必须取得联合国的合法地位。……但必须指出:先停战后谈判的原则,只便利于美国维持侵略和扩张侵略,决不能导致真正和平,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不能予以同意。

周恩来提议:

甲、在同意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及朝鲜内政由朝鲜人民自己解决的基础上举行有关各国的谈判,以迅速结束朝鲜战争;乙、谈判内容必须包括美国武装力量从台湾及台湾海峡撤退和远东有关问题;丙、举行谈判的国家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苏联、英国、美国、法国、印度和埃及七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即从举行七国会议起予以确定;丁、七国会议的地点,应选在中国。……上述提议,如获得联合国及有关国家同意,我们认为及早举行谈判,对于迅速结束朝鲜战争及和平解决亚洲问题是有益的。

仔细比较一下,联合国的方案与周恩来的答复中虽然有许多共同点,经过磋商似乎可达成某种协议,但事实上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是“先谈判”还是“先停火”,这是一个不可调和的立场。我们这样的声明,只是外交斗争中的策略。

周恩来的澄清信函在联合国大会政治委员会宣读后“引起轰动”,但是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奥斯汀贬低中国答复的价值,说周恩来的信函“只不过是张官方明信片”。一些国家希望中国政府澄清答复中的“含糊之处”,以进一步确立中国立场。美国政府则“坚决反对任何寻求澄清中国复文的行动”,相反,要求联合国立即行动起来指责中国,并于周恩来信函发出仅两天后,即1月24日,纠集厄瓜多尔、委内瑞拉、巴拉圭等拉美国家发起“谴责中国侵略提案”。同时,美国以退出集体安全体制、减少美援为条件,威胁加拿大等国迫使其支持美国。

联合国不仅拒绝了中国的合理建议,而且于2月1日通过诬蔑中国为“侵略者”的决议案。对此,周恩来严加驳斥,发表严正声明:“美国政府及其帮凶们是要战争不要和平的,而且堵塞了和平解决的途径。”他还指出:“联合国大会竟通过美国这一提案,是非法的、诽谤的、无效的,中国人民坚决表示反对!”

不是因为当时志愿军占优势才拒绝停火

中国拒绝“先停火,后谈判”,根本的判断是“先停火,后谈判”只不过是骗人的“画饼”。对美国政府玩弄“先停火,后谈判,以争取时间准备再战”的伎俩,毛泽东早已料到,并提出了对策。他在1950年12月3日会见金日成时就提出:“敌人有可能要求停战,我们认为必须敌人承认撤出朝鲜,而首先撤至三八线以南,才能谈判停战。最好我们不仅拿下平壤,而且拿下汉城,主要是消灭敌人,首先是全歼伪军,对促进美帝撤兵会更有力量。”

12月13日,毛泽东给彭德怀的电报中强调:“目前美英各国正要求我军停止于三八线以北,以利其整军再战。因此,我军必须越过三八线。如到三八线以北即停止,将给政治上以很大的不利。”早在取得第二次战役胜利、准备第三次战役时,毛泽东同彭德怀对朝鲜未来战局就作出了冷静的分析。

12月19日,彭德怀在给毛泽东的电报中说:“据我看,朝鲜战争仍是相当长期的、艰苦的。敌人由进攻转入防御,战线缩短,兵力集中,正面狭小,自然加强了纵深,对联合兵种作战有利。从政治上看,敌人马上放弃朝鲜,对帝国主义阵营来说,是很不利的。英、法也不要求美国这样做。如再被消灭两三个师,可能退守几个桥头阵地(釜山、仁川、群山),也不会马上全部撤出朝鲜。我军目前仍应采取稳进。”

毛泽东于12月21日回电说:“你对敌情估计是正确的。必须作长期打算。”1950年12月26日,毛泽东在给彭德怀的电报中估计:“战争仍然要作长期打算,要估计到今后许多困难情况。要懂得不经过严重的斗争,不歼灭伪军全部至少是其大部,不再歼灭美英军至少四五万人,朝鲜问题是不能解决的,速胜的观点是有害的。”

1950年12月16日,杜鲁门下达了全国动员令,扩军百万。这显然是不甘心在朝鲜的失败。当时在朝鲜的美军总兵力达34万,而一线兵力达5个军13个师另3个旅,共20余万人。提出“停火方案”时,军队并无多大损失。美军如果不同志愿军再较量,是不会同中国“和谈”的。本来从1951年1月8日始,志愿军结束了第三次战役,部队开始后撤,双方部队脱离接触。但从1月15日起,经过初步整顿并恢复元气的美军就在进行试探性进攻。1月25日,李奇微发起的全面进攻 ——“霹雳行动”拉开战幕。

(摘自“党史博览”微信公众号)

0 阅读:40

良陆海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