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破产的确对员工的伤害是比较大的,但是企业经营不善,有时破产倒闭也是一种常态,优胜劣汰这就是社会竞争的现实。其实没有哪一个企业希望走到破产倒闭的地步,但现实往往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企业破产倒闭以后,按照破产清算程序,要优先清缴支付员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同时还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破产员工不是买断工龄,而是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文来分析,破产企业的职工不是买断工龄,而是获得经济补偿。因为买断工龄对于职工是不公平的,部分地方对于买断工龄的职工,对于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是不予计算的,而买断工龄本身就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
破产企业的职工劳动合同终止以后,有两种去向:
一是重新就业,也就是重新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对于继续就业职工,用人单位会为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重新缴纳的养老保险和破产的企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部分人职工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退休时是按照在职职工办理退休。
二是个人自谋职业。自谋职业除了重新找工作的以外,有的是灵活就业,或是从事个体工商户。这类人员如果灵活就业以后,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时的身份就是灵活就业人员,或是称为个体参保人员。这一栏主要是在社保部门关于退休人员的分类中,分别注明退休前的单位或是退休性质。
不管是按照在职职工退休还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其实对个人养老金计算都是没有影响的。在职职工缴纳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也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除了在职时缴费标准不一样以外,其实养老金计算的办法都是一样的,并不是在职职工是一种计算办法,灵活就业人员是另外一种计算办法,这是所有参保人都应当明白的道理。
养老金高低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
一是自己的缴费基数。如果在单位上班不是按本人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而是按照当地社保部门公布的缴费下限的缴费的,除了自己缴费比例比较低,只有8%以外,其实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是没有差别的。
灵活就业人员虽然也是按照当地社保部门公布的缴费下限缴费,只是缴费比例为20%,比在职职工要多12%的缴费比例,但缴费标准和职工是一样的。缴费基数越高,当年的缴费指数就会比较高,缴费指数越高的人,退休时的养老金就会越高。
二是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对于养老金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例如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是养老金计发基数和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之和除以2以后的平均值,每缴费一年发给1%的基础养老金。这个1%的计发基数就是养老金计发基数和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的平均值,缴费年限越长,所获得1%就越多,每月的基础养老金就会越高。
三是养老金计发基数。养老金计发基数还是一个固定值,在同一个统筹区办理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同一个标准,不管是你是在职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不管是在单位办理退休还是个人办理退休,这个养老金计发基数都是同一个标准。比如四川全省统一的养老金计发基数,2022年为7822元,2023年为8079元,每年都有一定的增长。
除了上述三个主要因素以外,还有退休年龄也是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之一,主要影响的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相对用的计发月数。比如60岁办理退休,计发月数是139个月,55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70个月,50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95个月。年龄越大,计发月数越少,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对就比较高。
综上所述,对于单位破产的职工,或是单位破产买断工龄的职工,是以职工身份办理退休,还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取决于自己退休前缴费的身份。如果在退休前是单位缴费的,是以单位职工办理退休;退休前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不管以哪种身份办理退休,对养老金都是没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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