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这个角落暗藏隐患!

新疆消防 2024-10-24 23:30:32

你家的楼道或许是这样的

很多人觉得在自家门口摆个鞋柜

楼道拐角放点杂物没什么

其实不然

在楼道、楼梯间里堆积杂物

虽省出了家里的储藏空间

但也埋下了消防安全隐患

来看以下典型案例

↓↓↓

楼道杂物起火,8人被困火场

2022年12月1日,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一高层住宅突发火灾,一楼大厅、过道、楼梯间杂物着火,现场浓烟较大并顺着楼道蔓延至楼上。

由于事发处堆放杂物,导致人员逃生不利,消防员救出被困人员8人,其中5人抢救无效死亡。

楼道不仅是行走通道

也是火灾发生时的逃生通道

在楼道内堆放杂物

属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楼道内堆积杂物引起火灾

谁来承担责任?

应当结合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进行分析,引发火灾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责任人和赔偿义务人不能一概而论。

引起火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可能承担过失引起火灾的行政法律责任,应当承担火灾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在楼道内堆积杂物的责任人,违反了《消防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规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了《消防法》“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规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另外,在楼道内堆积杂物的责任人,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因各自行为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还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车通道

在火灾发生时

它们就是被困者逃生的希望

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平时如何保持逃生通道畅通?

你一定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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