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清明时节,烟雨蒙蒙,南粤大地弥漫着敬意。我们推出“清明的缅怀”系列报道,深情追忆与广东南粤大地紧密相连的杰出人物。他们或致力于科学研究,或深耕文化艺术,或英勇奋斗在革命前线,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卓越贡献。在这个特殊时刻,让我们共同缅怀这些南粤大地的璀璨星辰,重温他们的丰功伟绩,感受他们的精神力量。他们的事迹将激励我们不断前行。“清明的缅怀”系列报道,将带您穿越历史长河,探寻名人足迹,共筑新时代辉煌。——何媒矩阵、庐江书院
清明时节,我们缅怀明朝著名的政治家和贤臣何熊祥。何熊祥,作为明朝的一位杰出的六部尚书,他的一生充满了为国家、为人民付出的奉献和忠诚。
何熊祥从小便显示出过人的才华。他在万历六年(1578年)年仅12岁时便考中秀才,十年后中举人,四年后又登进士,被钦点为翰林院庶吉士。他的才华和学识得到了朝廷的认可,从此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
在何熊祥的职业生涯中,他历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南京工部尚书、吏部尚书等,一身兼管六部,掌控南京政事,人称“一柱擎天”。他不仅在政治上有卓越的表现,还在监察和司法领域做出了重大贡献。他视察福建盐政,发现大中丞侵占关饷,上奏揭发;云南中丞李材因被御史诬告,充军发放到闽南,他了解到李材的冤情,上奏申辩,使冤案得到纠正。此外,他在巡按江苏时,发现当地征税严苛,于是上奏减免了多项税收,为百姓减轻了负担。
何熊祥为官刚正不阿,不畏权贵,敢于揭露和纠正各种不法行为。他的一生都在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他的忠诚和奉献精神值得我们深深缅怀。在文学方面,何熊祥也有着深厚的造诣。他著有《四巡奏疏》、《平刑八议》、《南都疏略》、《南疏续刻》等多部作品,这些作品不仅展现了他的政治智慧,也体现了他的文学才华。
然而,这样一位贤臣,却在崇祯十五年(1642年)四月因病逝世,享年76岁。他的离世,无疑是国家的一大损失,人民的一大痛惜。朝廷为了表彰他的贡献,赠予他太子太保的荣誉,并赐祭葬,谥文懿。
清明时节,我们怀念这位明朝的贤臣何熊祥。他的忠诚、刚正和奉献精神,将永远铭刻在历史的长河中,激励着我们为国家、为人民不断奋斗。他的事迹和精神,也将永远成为我们学习和敬仰的榜样。
【新会县志】
何熊祥(1567-1642年),字乾宰,又字师帝,别号玄谷,广东新会司前河村人,后徒居会城。明万历十六年(1588 年)中举人,万历二十年中进士。初任翰林院庶吉士,不久改任监察御史, 巡按浙江道兼督理军政。他了解到上谷军因要缴税款,兵士逃亡, 便上奏请求罢免欠税;又视察福建盐政,发现大中丞侵占关饷, 又上奏揭发。一时,百官震动,风气得到刷新。 云南中丞李材因被御史诬告,充军发放到闽南,熊祥了解到他的冤情,上奏申辩, 冤案得到纠正。后奉旨巡按江苏,发现征税奇重,又上奏罢征, 先后减免皇饷银6万两、旱涝银50万两、旧欠金花60万两。巡视南都七郡, 又奏免税契15万两。他为官刚正, 有一位税监企图并吞织造的税款,他上奉揭露,得到制止;京都有位官员吴宗尧上奏陈事,触怒皇帝,被下诏入狱,熊祥知是冤情,一连十多次上奏为他申辩, 直至皇帝认可,平了这桩冤案。他任御史六年,任满补京堂。之后, 历任太仆寺少卿、大理寺左右丞,直至万历四十三年(1615 年)才升任大理寺正卿。有人说他不会钻营,他毫不介意。 万历四十六年升为通议大夫、南京刑部右待郎。恰巧这时户部、礼部、 吏部三部未有人充任,朝廷命他兼管。泰昌元年(1620年)升为资政大夫、 南京左都御史。时值兵部、工部的长官空缺,又命他兼管。这样, 他一身兼管六部。天启元年(1621年)任南京工部尚书。次年, 改任吏部尚书。
何熊祥在南京统揽六部大权,为国为民办了很多好事, 故南京有“一柱擎天”的俗语,就是指他而言。他做了大官, 刚直的性格并未改变。有一位御史控告几位大臣失职,语言过于激烈, 触怒皇帝而被削了官,熊祥便上奏为这位御史辩护申理,使皇上息怒, 收回成命。又如劾奏严嵩的海瑞,虽然死后名誉得到恢复, 但对他的儿子没有恩赐,熊祥又上奏陈述,得到了解决。
天启三年(1623年)他经多次请求,才获准辞职。 离京南下那天,京郊路上送行的人塞满通途,众大臣赋诗赠别。
何熊祥于崇祯十五年(1642年)四月病逝于家,终年76岁。 诏下,赠太子太保,赐祭葬,谥文懿。遗著有《四巡奏疏》六卷、 《平刑八议》十卷、《南都疏略》二卷、《南疏续刻》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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