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文学史我们会发现,历史上不乏才华横溢的诗人,其作品在身后光芒万丈,却在生前并未得到与其成就相符的社会地位和认可。这种现象很容易引发我们对文学价值评判标准以及社会认知的思考。那么这两者之间应该是怎样的关系,我们应该怎样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呢?下面我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文学价值的评判是一个复杂的事情,它既包含了对诗歌作品艺术性、思想性、创新性等内在品质的考察,也受到了时代背景、文化传统、社会风潮等外部因素的影响。我们都知道,诗人的地位往往受制于其所处时代的接受程度、政治经济状况及文化环境,而并非单纯由其作品的艺术水平决定。例如,杜甫虽然被誉为“诗圣”,但在其生前并未享受到相应的社会地位,直至后世才被广泛尊崇。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对于历史上诗人地位的变化,我们不能苛责古人。同时,我们也在历史的进程中,我们对于当代诗人的评价,也不一定会与后世的评价相一致。我们不愿别人苛责自己,那我们也应该先要做到不去苛责古人。
另外,社会认知的局限性也是导致诗人地位与成就不一致的重要原因之一。公众对于文学作品的认知是往往滞后于创作实践的,真正理解并欣赏一位诗人的作品是需要时间沉淀的。再者,我们现在出于市场机制下的文学评价,往往以作品数量来判断好坏。但要知道,市场机制下的文学评价经常会偏向于通俗易懂、即时满足的作品,而忽视了那些需要深度阅读和反复品味的佳作。因此,诗人的社会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审美趣味和价值取向,而非纯粹的文学价值判断。
我们常说,“历史最终会给予文学作品和创作者公正的评价。”很多情况下确实是如此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被时代遗忘的诗人及其作品,往往能在后世重获新生,成为文化宝库中的璀璨明珠。例如,古代的陶渊明、杜甫,当代的海子、顾城等诗人,都是在他们去世后,作品才被广泛传颂,影响力超越了他们的生前。
都是也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生前被埋没的诗人都能在身后被挖掘出来,名声能够与其成就相称。我们读诗歌,经常能够有大量作品被冠以“佚名”“无名氏”之名,这些人不都是历史的遗忘者吗?即使诗人生前声名显赫,艺术成就高超,其身后默默无闻,不被人知,也是屡见不鲜。比如南宋“四大诗人”的尤袤,生前与陆游、杨万里、范成大齐名,但死后由于作品被烧毁,在后世的名声竟然还不如一些宋朝的二三流诗人。这都说明,人才是可以被埋没的,声名是可以被遗忘的,被历史重新记起的诗人,都是历史的幸运者。
还有一个问题也是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的,就是有些诗人的帝地位高于名声,而且其高还是有其道理的。对于这些诗人,我们要了解其地位如此的原因,而不能只是站在成就的单一标准进行评价。比如唐朝的沈佺期、宋之问,其诗歌成就并不能与后世的李杜相提并论,而且宋之问的人格也极其低劣,但我们不能因此否认他对律诗的定型的重大影响,其在诗歌发展史上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还比如现代作家胡适、郭沫若,胡适对白话诗的倡导和推动,郭沫若对新诗的开拓,也是受到了历史的肯定的,我们不能因为其诗歌艺术水平与其他方面的原因,而否定他们在诗歌史上的重要地位。
对诗人艺术水平的评价是很困难的,虽然受到了诸多限制,但我想,我们还是要尽力提升自身的文学素养,学会欣赏和理解深层次的文学作品,另外,对于诗人的评价要做到相对理性,不应该只是根据个人的好恶而妄下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