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人看来,由于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因此美国总统选举,就意味着选出世界上最有权力的人。
这个逻辑看起来好像没问题,但是,有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在美国,现在竞选总统为什么都是一些七老八十岁的人在拚命折腾,相反那些才气横溢的年轻精英好像都不屑参与呢?
难道美国缺少年轻英才吗?肯定不是,相反美国作为强大的国家,聚集了全世界最多的年轻的精英人才。美国的这种独有的现象,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第一,美国民众崇拜的精英,是推动创新的企业家比如马斯克,是励志的体育人物,是能引起共鸣的娱乐明星,是开拓进取的科学家。 政治精英作为传统精英,虽然也有一批追随者,但已远不如以前受欢迎了。就个人影响力而言,台上的拜登总统和即将上台的特朗普可能还远不如企业家马斯克、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歌手泰勒等这些社会名流。 第二,美国在世界上超级大国的地位,与总统权力的地位却不是一回事。在美国,无论谁当选总统,拥有的权力都是有限的,谁当上美国总统也不可能大权独揽。这是由美国的政体和政治文化所决定的。 美国总统作为国家的首席执行官,类似公司的总经理。美国宪法规定,总统享有总司令权、条约权、赦免权、任命权、否决权以及总统特赦权。但是宪法在赋予总统相应权力的同时,也要求总统“应注意使法律切实执行”。总统的权力是被关在宪政制度的笼子里的,总统不能随意而行,否则将遭到弹劾。尼克松遭到弹劾在美国,总统推行任何重大的措施,都得经过国会批准才能落地。总统和大法官,都对国会负责,都要定期向国会汇报。在这种体制下,国会才是重大决策的神经中枢。国会掌握着最高决策权、立法权和财政权,还有对总统和大法官的监督权。总统主要是负责执行国会授予和许可的政治与军事权力,也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总的来说,最高权力属于国会而不是总统。 同时,美国实行国会立法权、总统行政权和最高法院司法权三权分立,三个机构既相互独立,又相互牵制。这使得总统的行为必须受到另两个机构的制约。 总统还不能干预司法(更别说领导司法),大法官和最高法院则可以弹劾总统。过去尼克松总统的“水门事件”,就被联邦最高法院审查和弹劾。而且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都是终身制,只要他们自己没问题,总统是不敢得罪他的。 关于美国的军权,我们通常有一个误解,以为美国总统全权负责军事,其实总统只是负责执行,就是说,战争决策权也一定是在国会,执行权(指挥权)才是在总统。再一个是美国实行的是联邦制,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总统不是领导。中央和地方二者不是上下级关系。这一点不是像中国,中国的中央和地方毫无疑问是上下级关系,不听中央的招呼是不行的的。但是在美国,各地方都有各自宪法,只要没有违反联邦宪法,地方可自行其是。至于怎样才算违反宪法,也不是总统说了算。 在联邦制下,美国总统是不能插手地方具体事务的。比如,在纽约州,州长的行政权力要远比总统大。一旦总统和地方长官发生了冲突,只要地方长官没有违宪,总统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比如说,总统要修一条铁路,但是地方长官不同意就修不了。譬如州长怼总统的现象,在美国就时有发生,丝毫不给总统面子,总统也拿他没办法。第三,美国总统是一头“替罪羊”,找人挨骂的职位。首先竞选就不是那么容易。在美国主要由民主党和共和党这两大党竞选执政。一方上台,另一方就给你鸡蛋挑骨头,台上的只要有过失或授人以柄,在野党就拿着放大镜揪住不放。本来只是小问题,但是一旦被反对派放大,就可能捅出天大的篓子。 两党竞选时的激烈就更不用多说了,双方都要竭力捧自己踩对方,因此候选人互撕的场面屡见不鲜。不仅竞选的党派会专门挑刺,媒体和民众都像猫捉老鼠一样盯着候选人。美国总统竞选越来越像一趟浑水或闹剧。为了争取选民,双方候选人都得放下身段、拉低架子,竭力打造亲民形象。上次老拜登提着喇叭下场支持汽车工人为加薪而进行的罢工,而这次特朗普坐垃圾车上耍猴,貌似亲民,忽悠百姓,这不是一般有品质的人做得出来的。 即便坐上了总统这把交椅也得尾巴夹起来,在野党会不断地挑刺、找茬、反对甚至开骂。就算你是真的为美国人民考虑,大家也不一定买他的账。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政府对社会的任何干预,都可能引发民众不满。几乎任何公共政策,下面都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总统要全票通过,想都别想。 好不容易上台了,连任也不超过两届,即最多只能干8年。所以美国的总统,实际上就是一位临时的高级打工仔。在美国,即便没有总统,美国也能运转。美国总统对于美国,就好像是锦上添花的点缀。一位学者说,美国的总统选举,无非就是选一个人上去供大家骂。这个说法虽夸大,却也有一定现实根据。总有一些人,对总统的政策要骂,对总统个人作风也要骂,实在没什么骂的,编点黄段子恶搞恶搞总统也行。 当下美国越来越多的政治现象折射出,在更加开放多元、民权意识越来越强烈的背景下,美国的政治权力精英正在走向衰落。所以,我们也别高看了美国总统了。就个人权力而言,美国总统的实权恐怕还不如一个小国家的独裁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