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衢江城区共有三宗地块成功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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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64-2号地块
衢江区64-2号地块在一轮报价后,以总价7731万元成交,竞得者为浙江康嘉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国资),楼面价约1179元/平米。该地块位于衢江城区四季澜庭小区以南。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该地块《规划条件》要求带概念方案出让:地块方案按附件3概念方案所示的建筑总体布局、建筑整体效果进行优化设计。
本项目要求买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算)。
衢州市衢江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出具的《衢江区64-2号地块投资建设协议书》设定:
资产自持及要求:项目建成后,1#楼由土地受让人自持,且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自持满十年。在符合不动产单元设定规则的前提下,自持年限内,允许按照图纸审定的最小分割单元且满足面积≥300㎡进行首次登记。自持年限内,1#楼产权不得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自持期满后,不再办理分割登记,可以按首次登记确定的不动产单元进行销售。
分割销售要求: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2#楼、3#楼和4#楼可对外分割销售,其中2#楼可分割销售面积≤6200㎡,在符合不动产单元设定规则的前提下,允许按照图纸审定的最小分割单元且满足面积≥300㎡进行首次登记;3#楼可分割销售面积≤7100㎡,在符合不动产单元设定规则的前提下,允许按照图纸审定的最小分割单元且满足面积≥300㎡进行首次登记;4#楼可分割销售面积≤22900㎡,在符合不动产单元设定规则的前提下,允许按照图纸审定的最小分割单元且满足面积≥30㎡进行首次登记。
02
衢江区24-2号地块
衢江区24-2号地块在39轮竞价后,以总价2272万元成交,溢价率70.57%!竞得者为浙江君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要求买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4个月内取得全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乙方须引进专业的运营管理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招商和运营。自持比例不低于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的60%,自持计容建筑面积≥7413㎡,自持面积应相对集中,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
自持年限内,在符合不动产单元设定规则的前提下,允许按层登记,不得以股权转让、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进行转让。自持期满后,不再办理分割登记,可以按首次登记确定的不动产单元进行销售。
项目可销售部分≤4942㎡,最小分割单元≥300㎡。项目地块地下车位使用权允许按地上计容建筑销售面积同比例转让。
03
衢江区25号地块
衢江区25号地块在一轮报价后,以总价999万元成交,衢州市衢江区东捷商贸有限公司竞得。该地块位于航民望江园以东。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该地块规划条件设定要求:①带概念方案出让:地块方案按附件3概念方案所示的建筑总体布局、建筑整体效果进行优化设计。②区块二内城市道路用地由土地受让方统一配建,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0天内,建设单位必须将该城市道路(包括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
本项目要求买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4个月内取得全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根据衢州市衢江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出具的《衢江区25号地块开发建设协议》的要求:
①土地受让人须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衢州市衢江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签订《衢江区25号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②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办理首次登记之日起自持年限不低于十年,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100%自持,在符合不动产单元设定规则的情况下,自持期间内允许按层办理不动产权证(其中1-3层允许按图纸审定的最小分割单元进行首次登记)。自持年限内,不得进行对外销售,不得以股权转让、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进行转让。自持期满后,不再办理分割登记,可以按首次登记确定的不动产单元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