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为依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护理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日程及时间
1.复试时间:2024年4月1-2日
2.具体安排
时间
事项
地点
参加人员
3月29日
考生登录考生系统选择是否参加复试,通过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查看复试通知,下载复试通知书,进入复试的考生尽快进入QQ群并及时关注QQ群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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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考生
3月30日-31日
考生按复试通知准备资格审核材料和材料评价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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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考生
4月1日上午8:30-10:00
资格审核
护理楼2层224会议室
全体考生
4月1日上午10:00-12:00
专业课笔试
护理楼3层基础护理示教室(二)313/315
全体考生
4月2日上午8:30-12:30
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
护理楼2层224会议室
全体学术型硕士考生
4月2日下午14:00-16:00
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
护理楼2层224会议室
全体专业型硕士考生
注:
①进入复试的考生尽快进入QQ群并及时关注QQ群消息。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护理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所有复试环节均在【良乡校区】完成,【身在京外的考生尽快需来京】。
②【校外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在复试当天于学校东院西门刷身份证入校,具体路线如图:
3.程序步骤
基本素质审核 → 专业课笔试 →综合面试及外语能力测试 → 录取结果公示
4.复试组成及成绩比例
2024年护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材料评价、综合面试及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专业课笔试占40%,材料评价(包括综合素质材料评价及学术能力评价)占10%,综合面试及英语水平能力测试占50%。复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基本素质审核
1. 基本素质审核包括报考材料审核、基本素质审核。
资格审核材料(现场查看原件,并提交给学院一份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
(1)准考证;
(2)本科学历证书(往届生提交);
(3)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交);
(4)学生证(应届生提交);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6)本科阶段成绩单(须有红章);
(7)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模板,须有红章);
(8)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可附加六级成绩单);
(9)复试诚信承诺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模板,须本人签字);
(10)复试通知书(考生服务系统下载)。
(11)个人简历10份((单独提交,不与以上材料装订在一起))。
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为临床护理综合考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综合考试科目包括《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
2.材料评价:包括综合素质材料评价及学术能力评价。
综合素质审核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
(2)身心健康情况;
(3)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实践经历。
学术能力评价包括:
(1)既往学业及一贯表现评价;
(2)科研能力评价;
(3)实践操作技能评价。
考生需现场提交以下综合素质及学术能力评价材料:(考生需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模板);
(2)社会实践证明材料;
(3)获奖证明;
(4)本科毕业论文;
(5)本科期间成绩单;
(6)科研情况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模板)及相关证明材料;
(7)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可附加六级成绩单)。
3.综合面试及英语能力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及外语听说能力,其中科硕面试时重点考察学生的护理研究思路、对专业新进展、新信息的了解以及对专业的认识,侧重对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创新能力的考察;专硕面试时重点考察学生的临床思维、发现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5.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照政治、外语、业务课的顺序依 次比较单科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根据复试成绩排名及各地区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5)成人应届、同等学力及跨门类报考中医学各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7)对于申诉的考生,有必要可再次组织复试。
四、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关于复试相关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各类信息以公布为准,如有冲突,以研究生院文件和通知为准。具体公示地点为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护理学院楼二层公示栏。
五、调剂的条件、程序及时间安排
详见我校研究生官网后续通知。
六、考生咨询
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考生可向护理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申诉,以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形式,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学院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领导工作小组责成相关学科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投诉者对复议仍有异议的,可上报学校复试领导工作组申请再次复议。护理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为:010-53912281,若咨询或有异议可发邮箱:hlxyyjsbgs@163.com。
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