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一女子被狗咬伤面部多处,经过网络视频传播成了全国人民的热议,在这里我谨代表个人的分析理解。
第一,事情的发生有看过视频的都知道,“狗”没圈绳,乖乖的蹲在路边,秉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宗旨。原本什么事都不会发生,却实想不明白受害女子为什么要带着孩子去逗它,本来不同种类而且又陌生,难道还想和它聊聊家常便饭?自己也没带一点安全意识,是生物都会有自我防范保护意识。事发后,受害女子要求“狗”的主人赔偿几百万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听着都可笑,命没了也才赔几十万(因情况而定,多的也有一百多万),真以为每个家里都有一台印钞机,随印随有?凡事也要分清主动和被动,纵使“狗”没牵绳有一定的责任,但妳主动去招惹它就是妳的责任。最后“狗”的主人因为赔偿费用高,承担不了,压力大,亲手把自己的爱“狗”在树上吊si,“狗”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好好在路边蹲着却引来了杀身之祸。
第二,因为这件事的发酵引起了各地民众的意见和异议,相关部门随后重点打击没圈绳的“狗”进行随时抓捕,不管是在大街小巷,小区大楼,园林田野,见一只抓一只,可谓的尽忠职守。现在问题来了,一只“狗”犯错牵连所有的“狗”都要受罪和管制,那怎么在生活上对人民就不能这样尽忠职守?拐卖儿童的还在拐卖,犯罪的还在犯罪,这不是双标吗?
第三,人是“人类”,“狗”是“动物”,虽然两者差距很大,也有宾主或食物链关系,但“狗”也是有生命,有灵性,有思想的生物,人类几千年以来,“狗”可谓是和人类最亲密接触的生物,不能因为个别事件就把所有的“狗”都说不好,人一样也有坏人好人,难道您遇到一个坏人就把全世界的人都算进去吗,不可能是吧,这件事情只能当作一个个别事件的意外,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最后温馨提示一下:带狗出外和到公共地方时确实要牵好绳子,谢谢配合![作揖]
就算狗咬人🐶也不能一刀切把所有流浪狗都胖死刑
有的狗是真的冤枉。唉~真不能一刀切!如果,爱它们,珍惜它们,请,为它们栓绳和戴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