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和朋友到某马鲜生吃饭,点了石斑鱼、黑虎虾,还有叫星空鲍的鲍鱼,买完水产后,男子让某马把星空鲍做成了葱油鲍鱼。男子当天的预算在400元左右,可去结账时却傻眼了,三只星空鲍变成了黑金鲍,价格翻了十倍。 事发这天,男子吴某请两个朋友吃饭,预算400元左右,可吃饭时,却发现一共要一千两百多,吴某非常疑惑,石斑鱼、黑虎虾、星空鲍算下来也就三四百的事情,怎么会要一千多呢? 吴某仔细看了一下,发现39元一只的星空鲍,变成了358元一只的黑金鲍,价格翻了将近十倍。吴某喊服务员过来,问他是不是弄错了,服务员说就是这个价格后,吴某皱着眉头,又去水产出问了问,水产处说价格没错,吴某便把钱付了。 吴某表示,当天他请朋友吃饭,总不可能看到价格贵了,就不付钱吧,那会朋友留下不好的印象。吃完饭后,吴某将朋友送走,然后找某马要个说法。 就在这时,吴某发现某马在他吃饭的时候,把钱退给了他,不仅退了鲍鱼,而且还退了石斑鱼、黑虎虾的钱,相当于免餐了。
可吴某不满意,他认为某马的行为属于欺诈,并提出了五倍赔偿的要求,目前,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 · 1、对这事,网友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某马鲜生发现价签错误后,主动免单,并给吴某道歉,做得已经够好了,反之,吴某要求五倍赔偿,是狮子大张口。 另一种意见认为,吴某问了服务员,服务员说价格没错后,他又去水产处问了,两方都说价格没错,他才支付了价款,某马构成欺诈,应当赔偿吴某。 2、从法律上讲,某马鲜生是否构成民事欺诈?如果构成欺诈,应该如何赔偿?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三倍赔偿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赔偿。 也就是说,如果某马鲜生构成欺诈,法律最高支持3倍赔偿,当然,如果某马鲜生愿意5倍赔偿,因该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是可以的。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欺诈是指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通俗地讲,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欺诈,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采取虚假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虽然没有明确说明,经营者主观上要有欺诈的故意,才构成欺诈,但从民法的精神中,可以推断出,只有经营者主动欺诈的情况下,消费者才能主张退一赔三。 从某马鲜生提供的监控视频来看,造成本次事件的原因是,销售人员没有回收之前贴有错误标签的袋子,导致消费者使用旧价签的空袋完成了付款。 也就是说,从视频来看,某马鲜生并不存在欺诈消费者的故意,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退一赔三。 最后,对于这事,您怎么看?某马鲜生因工作人员的失误,差点多收了顾客一千元,给顾客带来的不好体验,除了免单外,是否应该三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