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绝食抗议就是暴力?
以身体伤害(无论谁的身体)为要挟,逼迫对方满足要求的,就是暴力。
展开说一下。我的逻辑是:暴力威胁的本质,就是以对方不可承受的、与诉求本身无关的伤害(比如生命、重大财产、基本权利等)为要挟,实现自己的诉求。这跟损害谁没关系。尤其在注重人权的美国。
这里面的关键是,对方不可承受的伤害;3个要件:第一,伤害;第二,对方不可承受;第三,与诉求本身无关。缺少一个就不构成暴力威胁。
举例:
1.抢劫犯绑架人质,不给钱就撕票。人质对于家属、社会,都是不可承受的生命伤害,而且与劫匪无冤无仇,所以这是暴力威胁。
2.绝食抗议,不满足要求就自杀。在某些国家,没有人权的地方,生命如草芥,你死了没人在意。在这种地方你用绝食抗议,就不算暴力,算和平抗争。(我不是开玩笑)
但是在注重人权的地方,如美国,任何人的生命损失,都是社会不可承受的,舆论不可承受、政府不可承受、学校不可承受,.... 所以对方很可能被迫接受妥协,但接受的原因不是你有道理,而是你威胁。这就是暴力。
——
匪徒就是匪徒,匪徒念经依然是匪徒,因为他手里有刀,他威胁生命。
[怒]
趙雄托你帮我
甘地非暴力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