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汤里加党参,算违规添加药物,罚款3万元?”浙江宁波,一月子会所提供的套餐里,有一道“补气血汤”,就是在鸡汤内加了党参、陈皮,给产妇服用。被当地市监局认定属于在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药品,被处以罚款3万元。
这新闻看了以后,还真是让不少人感觉有点震惊。因为党参、陈皮这些东西虽然算是中药,但在民间确实又经常会被用来煲汤、泡酒,作为食品使用。突然听说放在食品里属于违规,可能会让不少人觉得自己的常识被打破了。
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市监局的处罚确实是有相应依据的。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如果违反了这一条,根据相关规定,其处罚还是很重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都要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而凡是列入《中国药典》的物质,都属于药品。
当然,由于中国药食同源的传统,许多常见食品也在这里面。比如常见的枣、山楂、八角等食品,就也属于药品。如果也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显然是不合适的。所以,国家也出台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对这类既可以是药品,又是食品的物质进行了规定,允许在食品中使用。像前面说的枣、山楂、八角等就在这个目录里。
这个目录之外的中药,由于如果不对症使用,可能会给人体带来伤害,仍然是不允许在食品中添加的。比如说中药夜明砂,也就是蝙蝠的粪便,显然不可能作为食品使用。
党参现在的身份很尴尬。早在2019年,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经下发过文件,对包括党参在内的9种物质开展药食同源的试点工作,但试点方案必须报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定。现在看来浙江是没有开展这个试点工作。
这就意味着,在试点地区,食品里面加党参并不违法。在浙江,这就属于违法。
所以宁波当地对浙江月子会所的处罚,可以说是有法可依的。而且,法律规定的处罚最低是十万元,现在当地市监局只罚款3万元,已经算是减轻处罚了。
不过,《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也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在这个事件里,这家月子会所是第一次违法,考虑到党参的危害性不大,如果能够及时改正,也可以考虑不予处罚。
最后,《食品安全法》里禁止的是在生产经营食品里添加药品,如果是在家煮汤,自己食用,不对外销售经营,是不处罚的。但是,还是要提醒一下大家,党参作为中药,也是要适用症的,如果不对症食用,也是可能出事的。
我住在火星
我们吃的五谷杂粮青菜,肉类都是药材
用户18xxx90
我老妈最喜欢放党参。我一喝就头晕
头发乱了
死咯。。。。做𠧧肉的,做扣肉的,做羊肉的,特别是柳州。。。。📞📞📞
你我他
可以加但是不能宣传有什么什么作用呀[笑着哭][笑着哭]
袁俊
枸杞怎么算,枸杞泡酒怎么算
用户88xxx88
那我不是一个星期违规一次了
野猪佩琪
来广东查吧!你汤里不放药材就是欺骗消费者也要罚款
用户10xxx91
白芷有好些人炖肉都放,
独有天赋
真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