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女子跟陌生男人第一次见面,深夜12点,女子就在宾馆跟对方吃烧烤、喝酒。期
舒克儿篮球
2024-06-25 02:58:53
云南,一女子跟陌生男人第一次见面,深夜12点,女子就在宾馆跟对方吃烧烤、喝酒。期间两人相谈甚欢,可谁想,就在女子准备走的时候,男人却要求女子留宿,遭到拒绝,男子强行跟女子玩游戏。女子盛怒之下报警,法庭上男子的律师辩称:“女孩主动送上门的。”
(案例来源:大风新闻)
凌晨3点,张兰披头散发蹲在街上,一边哭一边给警察打电话:“麻烦你们赶紧过来一趟,就在刚刚我被一个网约司机侵犯了,他现在还在酒店。”
十几分钟后,警方火速赶到案发现场,将呼呼大睡的鲁大志叫醒,面对突然出现的警察,鲁大志慌了神,红着脸低头解释:“我刚才喝了点酒,一时没把持住犯了错。”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鲁大志没文化,也没什么技术,不想进工厂打工的他,成了一名网约车司机。这天,他在平台上接到一个订单,立即打电话跟对方联系。
可因为信号不太好,女孩听不起他在说什么,于是,鲁大志就加了女孩的微信交流。女孩张兰声称想去广东,双方谈妥价格之后,第二天就上路了。
因路途比较远,途中他们在一家宾馆各开了一间房休息。
鲁大志在微信里对张兰说自己肚子饿了,准备吃烧烤,邀请张兰一起吃。 让鲁大志感到意外的是,张兰居然欣然同意。
没过多久,张兰如约而至敲开了鲁大志的房门。两人虽然才刚认识没多久,却没有一点拘束的感觉,烧烤是张兰的最爱,她吃得津津有味。
看着眼前这个青春靓丽的女孩,鲁大志内心蠢蠢欲动,心情愉悦的他酒一杯又一杯往肚子里灌。在他看来,张兰愿意赴约,对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可能做好了心理准备。
可就在他满怀期待的时候,张兰吃饱喝足却准备起身离开。 鲁大志也不再绕弯子,直接提出让张兰留下来陪他过夜。
张兰嘲他翻了一个白眼:“我可不是这么随便的女人。” 此时的鲁大志早已精虫上脑,也不管张兰愿不愿意,直接将她生扑在床上,然后,不顾张兰的反对和挣扎,非要霸王硬上弓。
游戏玩到一半的时候,张兰谎称要上卫生间,趁其不备快速穿好衣服逃离了现场,毫不犹豫拨打了报警电话。
法院一审判决鲁大志强奸罪成立,判3年零10个月有期徒刑 。
可鲁大志的律师却觉得,判得太重对鲁大志不公平。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鲁大志违背女孩的意愿,强行发生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鲁大志以吃烧烤为由,将张兰哄骗到自己的住所,那个时候他可能就已经起了歹心。当张兰提出要回自己房间时,鲁大志拦住她的去路,强行将张兰扑倒在床上,在整个过程中,张兰明确表示不想跟他有什么亲密接触。
可鲁大志还是不管不顾,粗暴地脱去张兰的衣物,张兰拼命反抗,用脚踢,奈何她一个弱女子根本敌不过鲁大志。
法庭上,对于张兰的指控鲁大志并没有辩驳,承认是他违背张兰的意愿,强行占有了她。
2、一审判决鲁大志有期徒刑3年零10个月,可为什么他的辩护律师认为量刑过重呢?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在律师看来,张兰作为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深夜主动跑到陌生男人房间,就该预见到可能会发生的危险,也正是因为她没有拒绝邀请,给了鲁大志一种错觉,这才导致他产生了那样的想法。
再者,当时鲁大志酒喝得有点多,意识不是很清醒,那个时候他的控制能力比较弱,才做出这种糊涂的事。
其次,案发后鲁大志认错态度良好,又积极赔偿被害人精神损失费15000元,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理应从轻处罚。
3、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严重意义上来说,鲁大志并不算主动投案自首,但胜在他比较诚实,没有对自己的罪行狡辩,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所以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
最终法院判决鲁大志有期徒刑3年。
鲁大志为了一时的欢愉,断送了自己三年的自由,这也是他咎由自取。
要我说这件事女孩自己,也确实需要负一定的责任,她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让别人有机可乘。但就算如此,鲁大志也不该强人所难。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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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梦想是否只是说说而已
这妹子也是不按套路出牌,大半夜的跑人家房间里吃饱喝足就想跑,不懂人情世故
用户69xxx03
一时痛快,号三年,15000元,多少妹子,傻,彪,一声叹息
何以解忧唯有金钱
鲁大傻以为自己下面会转弯,一顿烧烤就想白嫖。这女的以为男的懂规矩,没想到就想白嫖。一路货色,活该[得瑟]
正道的光
想白吃白喝又不想付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李文太
法律让你不敢扶倒地老人,法律也会让你重新认识女性,问你见了女人还敢装多情不?
用户53xxx80
强奸我觉的还判太轻,应从重从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