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写作的高明之处,是善于通过细节暗示后续情节以及人物的心理活动。比如那些判词“预告”了人物结局。比如他写“甄士隐”和“贾雨村”,通过名字暗示《红楼梦》是“真事隐”和“假语村言”。这令读者兴味盎然:通过暗示,能按照逻辑推理出没有写出的情节。
笔者在本文中试分析这样一件事:
在《红楼梦》第43回和第44回中,描写贾府戏班演出元末明初四大南戏之一的《荆钗记》,特别提到《祭江》一节。演戏过程中,林黛玉向薛宝钗说了一番话,薛宝钗无法应对,而贾宝玉则直接回避林黛玉的话,转而给王熙凤斟酒。笔者认为,林黛玉的话以及薛宝钗和贾宝玉的举动,不仅透露出3人的心理活动非常微妙,也透露出各自的人品。尤其是薛宝钗,可以说品质非常恶劣,与她优雅的外表大相径庭。待笔者分析完后,你会看出薛宝钗的心有多狠!
01王熙凤过生日,贾宝玉为何出去了?九月初二是王熙凤的生日,贾府里忙忙碌碌。按理说,这一天贾宝玉也应该与众人一样替王熙凤张罗生日宴会,何况那一天还是宝玉与大观园众姊妹起诗社的日子。然而这位贾府中“凤凰蛋”式的人物,却一大早和小厮焙茗出去了,直到下午才赶到花厅参加王熙凤的宴会。
当时贾府的戏班正在演出《荆钗记》,曹雪芹写道:
贾母,薛姨妈等都看的心酸落泪,也有哭的,也有恨的,也有骂的……
宝玉进来后,便与众姊妹们坐在一起看戏。当演到《祭江》一节时,林黛玉便和薛宝钗说道:“这王十朋也不通的很,不管在哪里祭一祭罢了,必定跑到江边上来做什么?俗话说睹物思人,天下的水总归一源,不拘哪里的水舀一碗,看着哭去,也就尽情了。”曹雪芹写道:
宝钗不答,宝玉回头要热酒敬凤姐儿……
我们知道,林黛玉说话很刻薄,令人听着不舒服,但刻薄话往往一针见血,直接点出别人的病根。
要理解林黛玉这番话的深意,需要首先解决2个问题:
第一,王熙凤过生日,贾宝玉出去做什么了?
王熙凤过生日很隆重,但宝玉偏偏在这天一大早就出去了,探春、李纨等人都说他不该出去,一来是王熙凤的生日,贾母等人都很高兴,宝玉应该在场;二来是起诗社的日子,他应该参加。
通过曹雪芹的描述我们知道,贾宝玉原来到城外祭奠一位死者去了。这位死者是谁?曹雪芹没有直接点明。只是向读者透露了很多细节,比如出城后发现没有携带祭奠之物,焙茗提议到“水仙庵”去借香炉, 于是二人去了水仙庵。在水仙庵里找不到祭奠之地,于是在井台上祭奠。
直到此时焙茗也不知道宝玉祭奠的是谁,只猜测是一位“姐姐妹妹”。等回来后,却在花厅穿堂里遇见玉钏儿,宝玉对她说道:“你猜我往哪里去了?”玉钏儿没有回答,只是流泪。
这是曹雪芹写作的高明之处,就是他从来不把事情直白地说出来,而是通过细节来暗示。“水仙庵”有“水”字,在“井台”上祭奠,回来遇见了玉钏儿,给贾母撒谎说“北静王一个爱妾没了……”不要忘记金钏儿是跳井而亡的,与“水”有关。这都说明,宝玉出城祭奠的是金钏儿!
第二,《荆钗记》讲的是什么故事?
贾宝玉在王熙凤生日这一天出城祭奠金钏儿。宴会上演的是《荆钗记》。自然是有所暗示的。
《荆钗记》演的是王十朋与钱玉莲的爱情故事。
王十朋去京城赶考,他妻子钱玉莲守在家里。王十朋的继母非常势利,见钱玉莲在家里好欺负,于是勾结富翁孙汝权迫使她改嫁,想拿一笔彩礼。钱玉莲坚决不从,并以跳江相威胁。王十朋听说后,以为钱玉莲已经跳江而亡,于是到江边祭奠。其实钱玉莲已经被太守钱载救起。后来几经辗转,钱玉莲终于与已经做官的王十朋团聚,夫妻二人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戏歌颂了王十朋与钱玉莲真挚的爱情,抨击了封建势力摧残青年爱情的丑恶行径。由于这个戏具有一定程度的反封建意识和富有一定程度的艺术感染力,因此在明清时期很受观众喜爱。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曹雪芹在王熙凤生日这天让宝玉出去祭奠金钏儿,又上演《荆钗记》,显然是把《荆钗记》里的钱玉莲与贾府里的金钏儿联系起来:金钏儿跳井而死,钱玉莲跳过江,二人都与“水”相关。
02林黛玉的这番话,透露出三人微妙的心理活动和人品林黛玉这番话是对薛宝钗说的。
我们先来分析林黛玉的用意。
钱玉莲跳江,因此王十朋到江边去祭奠。林黛玉讽刺王十朋“不通”主要有两方面的意思:第一,人死不能复生,祭奠这种事纯属多余,与其死后祭奠,不如活着时好好对待人家。第二,走到江边去祭奠更没必要,俗话说心诚则灵,只要有真情实感,不在乎是江边还是水边。
贾宝玉是聪明人,他很明白林黛玉这番话戳中他的心窝,是借《荆钗记》里的王十朋来讽刺他:祭奠金钏儿只要心诚则灵就行,没必要出城特意找一个地方,尤其还找了一个井台。宝玉擅自出城让贾府的人担惊受怕,因此他回去时玉钏儿哭着说:“凤凰来了,快进去了,再一会子不来,都反了。”黛玉借机警示宝玉:假如众人知道他去祭奠金钏儿,又会惹出是非来!
林黛玉这番话的另一个用意,是借以讽刺贾府的人,尤其是观看《荆钗记》的人。这出戏很感人,因此贾母、薛姨妈、王夫人等人都感动地流泪。一出戏里的人物都能感动地她们流泪,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金钏儿跳井死了,也没见她们伤心流泪,这不是一个极大的讽刺吗?
换言之,林黛玉讽刺“王十朋不通”,实际上是讽刺贾府草菅人命的“不通”,寄托了对金钏儿的同情!
再看贾宝玉。
对于林黛玉的讽刺,贾宝玉没法应对,所以他才以给王熙凤斟酒为幌子岔开,掩饰自己的尴尬。
在《红楼梦》里,贾宝玉是“凤凰蛋”式的人物,娇生惯养,捧在手里怕跌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他有很多缺点。但不能不承认,贾宝玉很聪明,也很善良。以金钏儿跳井这件事为例,两人原本也没什么,只不过是青年男女相互之间说了几句玩笑话而已,但这件事被王夫人上纲上线,把金钏儿赶出去,后来金钏儿和母亲来给王夫人认错道歉,也被王夫人拒不接受。
金钏儿受不了这口怨气,所以才跳井而亡。对于无意中的这件事,贾宝玉很痛心、很后悔。当他受了贾政的毒打,林黛玉来探望他,哭着对他说:“你可都改了吧!”,宝玉长叹一声说:“你放心,别说这样的话,我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由此可见,贾宝玉的心很善良。
他遭受父亲毒打,可以减轻对金钏儿死亡的自责,因此才说就算为金钏儿死了也心甘情愿。
从另一方面说,作为一个公子哥儿,贾宝玉有一种“平等意识”,他从来不把丫鬟们当做“下等人”。
我们说贾宝玉是《红楼梦》里的“叛逆”,就在于他背叛了自己从属的封建阶级!这是很宝贵的一种品质!
再看薛宝钗。
薛宝钗对林黛玉这番话无法应对,又表现出怎样的内心世界和人品呢?
在笔者看来,薛宝钗的品质十分恶劣!
03为什么说薛宝钗的品质十分恶劣?贾宝玉无法接应林黛玉的话,是因为林黛玉看穿了他,所以才给凤姐斟酒掩饰自己。
薛宝钗无法回应林黛玉的话,是因为她根本不认同林黛玉的观点。
不要忘记,当金钏儿死去后,王夫人不知所措,薛宝钗特意过来安慰她,说道:
她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她下去住着,或是在井旁边儿玩耍,失了脚掉下去的。她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玩玩逛逛儿,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
贾府的人都知道金钏儿之死与王夫人有关。当贾环在背后向贾政告密:说金钏儿姐姐的死是因为宝玉调戏。贾政的气愤可想而知,狠狠把宝玉打了一顿,几乎把他打死。贾政是封建道学的“卫道士”,但在金钏儿之死这件事上,他一个基本思维是:人命关天,打死宝玉来偿金钏儿的命!连贾政都如此重视一个人的生命,难道读过很多书的薛宝钗不懂这个道理吗?
显然不是!
薛宝钗颠倒黑白,第一是讨好王夫人,为以后与宝玉结婚打下基础。第二,她从本质上来说就是这样想的:金钏儿是个丫鬟,死了没什么可惜?不要忘记,薛家进京就是因为薛蟠打死人,薛家上下使钱才让薛蟠逃脱罪罚!薛宝钗知道权势的厉害,因此,她根本不把人命放在眼里!
我之所以说薛宝钗的品质非常恶劣,就在于金钏儿这件事上,她表现出来的态度非常真实!
当然,也许有人会说,薛宝钗知书达理,连史湘云这样好说话的人都十分佩服她,说挑不出宝姐姐的毛病!但是不要忘记,居住在大观园里的大多是少男少女,日常生活除了吟诗就是聊天,再就是随着大人们在各处饮宴,相互之间没有什么根本的利害冲突。这就导致他(她)们真实的一面表现不出来。只有在利益上与自己有了冲突时,才会表现出人性真实的一面。
换言之,只有在关键时刻,人的思维情感才是真实的。金钏儿之死对王夫人来说是个难堪的事,别人都拒绝表明态度,只有薛宝钗主动跑到王夫人那里,旗帜鲜明地站在王夫人一边!
当王夫人说没有找到合适的衣服给金钏儿送殓时,薛宝钗主动拿出自己的旧衣服送给金钏儿。难道贾府真穷到连给丫鬟赏一套新衣服的钱都没了吗?显然不是,王夫人之所以这样说,一是心狠、吝啬;二是试探宝钗,只要宝钗主动拿出衣服来,就说明宝钗真正站在她这一边!
换言之,薛宝钗表面呈现出来的是优雅、善良、知书达理,但在她内心深处是伪善,甚至在某些关键时刻,她的品质十分恶劣!比如在金钏儿之死这件事上,她与王夫人一个鼻孔出气;再比如后来“宝黛钗”三人的情感纠葛,当她明白与宝玉结婚的天平倾向于她时,她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弃黛玉!也就是说,在涉及自身利益的关键时刻,薛宝钗从来不会手软,会牺牲他人!
宝玉爱黛玉,在于二人心心相印,从本质上来说,两人都是内心很纯粹的人,越是在关键时刻,他(她)们的良知越能体现出来,最起码不会打破做人的底线!在《红楼梦》后40回中,贾宝玉与薛宝钗结婚,但两人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原因就在于宝玉与宝钗是三观不合的人:
宝玉纯真,宝钗伪善!
结语《红楼梦》博大精深。
这些年来,笔者每一次阅读都会理解的全面一些,深刻一些。
从贾府上演《荆钗记》,林黛玉说的一番话可以看出“宝黛钗”三人不同的心理状态和人品。我们当然不能说薛宝钗是“坏人”,她只是表现出人性很真实的一面,与宝玉、黛玉相比,她确实有不一样的价值观。有人说贾政是封建礼教的“卫道士”,在我看来薛宝钗不遑多让。
薛宝钗综合各个方面来说远胜于林黛玉。薛宝钗是人间真实的人,勤劳善良,积极上进,举止优雅,处事圆润。林黛玉是天上虚无的仙,只会吟诗谈情,不事生计,坐享其成,尖酸刻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