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肋者,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曾经,“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刚出台的时候,确实在公务员群体中引起很大反响,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盼之如旱苗期盼甘霖、如枯木期盼春天。然而,仅仅施行几年后,它已渐渐被人们所淡忘,不仅热度不在,甚至成为基层公务员眼中的“鸡肋”。
到底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情况出现呢?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来看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晋升政策的“变迁史”。大家都知道,体制内的领导职务(即大家常说的“实职”或“职务”)一直以来都是组织选拔,说白了就是由上级领导提拔任用,这一政策一直延续至今,几乎是亘古不变的。今天,我们重点要说的是非领导职务(即大家常说的“虚职”或“职级”)。
2015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规定:基层公务员任科员满12年的,可享受副科级待遇,再满15年可享受正科级待遇。这一政策是针对所有公务员的,不受年龄及其他因素干扰,没有名额限制,最关键不受任何个人的干预,哪怕是单位领导也不行。可以说,这一政策一时间解决了一大批公务员的待遇问题。没当上“领导”的公务员,无论工作如何,只要不违法乱纪,基本到年限就能套转,享受相应的待遇。因此,这一政策对于绝大部分公务员来说,就像“救命稻草”一样。
然而,2019年政策风云突变。国家出台了公务员“职级并行”新政,在公务员待遇晋升道路上划出60%的红线,规定:在县处级单位中,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公务员,不能超过总人数的60%;在厅局级单位中,四级调研员以上公务员,不能超过总人数的60%,依此类推。此政策一出,一下子将众多公务员挡在了晋升的门外,晋升限额了,程序更加复杂了,想要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前边就必须有人退休,并且总数不能超60%。最关键的是,提拔谁来晋升职级,需要由组织说的算,说白了由上级领导说的算,再也不是原来那种“车到山前必有路”的刚性政策。也就是说,如果领导不提拔你,哪怕你在单位工作了30年,可能还不如一个刚工作没几年的小伙子。
现在,可以回答为啥公务员对“职级并行”嗤之以鼻了:
一是领导既占实职又占职级。以前,领导走职务路线,普通公务员走职级路线,二者没有交集。现在,领导既占了职务的优势,还可以享受职级的待遇,两条路都占了,普通公务员只有职级一条路可以走,还被领导严重压缩空间。比如,基层单位一个实职副局长,可以既是副局长,又是一级主任科员,职务与职级两个都不落,单位的职数,光领导就占满了。而普通公务员,既没有领导职务,也只有领导选完的一些“残羹冷炙”的职级可以享受,严重打击了老科员们的积极性。
二是定级制度存在缺陷。一般来说,刚工作的公务员定为二级科员,两年后升为一级科员,再两年后四级主任科员,以此类推,直到名额受限晋升就慢了下来。同时,定级又跟学历有关:高中(中专)学历定级为二级科员,大专学历和本科定级都为一级科员(只不过一个是26级一个是25级),硕士研究生学历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这样的制度,会导致很多刚毕业的硕士博士比在单位兢兢业业工作多年的老干部要抢占先机。
三是晋级缺少公平性。无论职务还是职级,现在全靠组织选拔,也就是领导任命。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现实情况往往是,人为的给晋升职级加上“评优评先”条件,所谓“表现优秀”,缺乏透明度和硬杠杠,权利寻租的空间太大。正所谓,说你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工作性质不一样,出头露面的机会不一样,与领导走的近远也不一样,该如何评价谁优谁劣,在这种所谓民主测评的方式下,职场老实人是非常吃亏的。粥少僧多,必然导致大部分人不满。
以上就是目前公务员对“职级并行”政策越来越不感冒的原因。剧中因由,只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才能感同身受。
透彻
说的很明白
好想回到2015[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